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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保姆照顾后失踪
寻单亲妈妈为女办报生纸

拉文德拉(左二起)及杨顺兴呼吁黄秀柳现身,为女儿办理报生纸。

(槟城4日讯)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吁请黄秀柳勇敢站出来,为自己的女儿办理报生纸,让后者可顺利报读小学。

他指出,单亲妈妈黄秀柳在2008年1月,将2月大的女婴以每个月300令吉的保姆费,交予印裔保姆照顾,9月后黄秀柳突然失踪音讯全无。



保姆收养女婴

他说,虽之后保姆没有再收到保姆费,但对方依然继续照顾女婴,期间也通过外界及友人寻找女婴母亲下落,直到女婴4岁时,保姆及丈夫拉文德拉(44岁)决定报案,并收养该女婴为养女。

“唯,当时女婴母亲突然失踪,办理了的报生纸仍在登记局没有领取,虽之后养父前往登记局领取但却不果,所以在报读小学时面对问题。”

他于周五中午,连同拉文德拉在其发林的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时,这样指出。

无法报读小学



杨顺兴指出,直至今天,当初的女婴已8岁,但因没有报生纸,教育局只批准该女孩读一年小学,该女孩在去年已开始在苏格兰路的淡小就读一年级。

“养父一家通过福利局帮助,福利局发出了borong13给教育局,暂时该女孩可以再多读半年至今年8月,直到登记局发出新的报生纸。”

他说,为了女孩可以顺利继续读书,黄秀柳应该站出来,若感到害羞,也可以私下联络其垄尾区行动党服务中助理珀南04-8278868,双方一起前往医院做一个脱氧核糖核酸检验(DNA),证实是其母亲后,就可前往登记局领取女孩的报生纸。

“进行脱氧核糖核酸检验是登记局要求,但一旦证实后就可领取报生纸。”

政府及私人医院不接受生病只能去私人诊所

没有报生纸,生病后政府医院及私人医院都不接受,唯有私人诊所愿意看病。

拉文德拉指出,因养女没有报生纸,所以无法拥有身分证,导致做很多事件都很麻烦,除了报读小学遇到问题后,连前往政府医院及私人医院看诊对方都不接受。

“养女连疫苗针都无法注射,之前生病都是被送往私人诊所看病。”

曾在去年10月联络

他说,据了解,养女的母亲是单亲妈妈,与之前丈夫育有3名孩子,长女已29岁,2名儿子分别已24及20岁,黄秀柳之前失踪前曾在光大一家电器店工作。

他指出,之前通过登记局获得了黄秀柳的住家地址,前往该单位后发现,只有黄秀柳长女居住在那边,留下联络电话给予对方后,黄秀柳曾在去年10月主动联络他。

“那次是我们两人多年后第一次通话,我要求对方一起前往登记局,但最后黄秀柳也没有现身,之后就再也找不到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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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登回教高庭首例 单身母亲幽会判鞭刑

(瓜拉登嘉楼17日)一名单身母亲因幽会罪,成为登嘉楼州首位被回教法高等法庭判处鞭刑的女性。

登州回教法高等法庭高级法官罗斯迪哈伦,在这名37岁女子认罪后,作出裁决。

她被判决鞭刑6下及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8个月取代。

该女子育有1名孩子,她被控于1月31日下午约3时15分,在甘马挽的一间屋子里,与一名并非其丈夫或非男性亲属的40岁男子共处一室。

因此被控违反了2022年(登州)回教刑事法(酌罚)修正法令第31(b)条文。

数年前同罪仅罚款

该名女子曾在2018年因同样罪行被定罪,并被罚款。

根据上述修正法令,第二度或后续犯下幽会罪者,可被判处最高6下鞭刑,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3年。

罗斯迪谕令,若该名女子在即日起的14天内没有提出上诉,则将于5月6日在马江监狱,执行鞭刑。

罗斯迪建议该女子立即结婚,以避免再犯类似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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