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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零食仿冒清真认证
彭贸消局充公逾1.6万元商品

沙鲁丁(左)巡视违规使用清真标志的食品工厂。

(关丹3日讯)一间由华裔经营的食品工厂因注册“清真”(Halal)尚未获得批准,却将清真认证标志印在零食食品包装上,销售到市场,彭亨州贸消局采取取缔行动,充公价值1万6972令吉12种种类的零食,以展开调查。

今早,彭亨州贸消局特别组成特别队伍到士满慕一间食品工厂展开取缔行动。



彭亨州贸消局局长沙鲁丁表示,上述工厂负责人用假清真标志,印制在食品包装上,并销售到市场。

仅旧厂拥认证

他说,上述食品工厂并没拥有合法“清真”的商家注册证书,然而却随意将“清真”印在食品包装上。

他表示,该工厂唯有旧工厂拥有合法“清真”的商家注册证书,但搬迁到现有的工厂却没有申请。

他指出,该工厂不仅是将食品销售到国内,也销售到国外。



“贸消局充公所有印有清真标签的食品,但该工厂还是可以继续运作。”

他说,该工厂虽然有申请清真注册,但尚未获得正式批准,不可随意将食品包装印上清真标志。

贸消局警告该厂家,在尚未获得清真正式标签之前,不可将食品包装印上清真标志。

他说,在2011年贸消法令第8(a)条文印制清真标志下,违法者一旦定罪,最高刑罚将被罚款20万令吉,若重犯将被罚款双倍但不超过50万令吉。

贸消局官员检查工厂的清真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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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没清真认证餐饮业者 提供斋戒月自助餐属违法

(布城5日讯)餐饮业者注意,在没有马来西亚清真认证(SPHM)的情况下,将自助餐、开斋小吃和斋戒月套餐等食品宣传为供回教徒食用的清真食品,属于违反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

大马回教发展局总监拿督哈吉玛说,那些计划在斋戒月提供餐饮服务的人,受促先取得清真认证。

“计划提供自助餐服务,但没有清真认证的餐饮业者应立即申请认证。他们可以通过回教发展局或相应的州回教宗教事务理事会来申请。”

她发文告说,回教发展局已准备好协助商家获得清真认证。

欲知更多详情,可致电 03-8892 5000 或发送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 联系伊斯兰发展局的清真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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