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指触犯回教刑事法
2中性人不堪压力认罪

罗扎敏(左)及莫哈末凯鲁(右二)在宣判后,离开法庭。

(北海29日讯)两名因男扮女装而被槟州回教局逮捕并控上法庭的中性人,不堪长期压力,今日上午在甲抛峇底威北区回教法庭,选择认罪。

这两名中性人被指触犯1996年槟州回教刑事法第28条文,即男扮女装的禁令,每人被罚款800令吉,或坐牢7天代替。



2被告已正常装扮

槟州回教局的主控官法米受访时指出,两名被告莫哈末凯鲁(33岁)及罗扎敏(31岁),是于2014年4月22日凌晨12时25分,在北海海峡花园一带,在公开场合男扮女装,而被该局执法人员逮捕。

辩护律师阿末慕纳威在庭上为两名被告求情时表示,两名被告在长达近两年的过堂及提控过程中,从未缺席,而且如今也已正常装扮,应予轻判。

“姐妹要正义”(Justice For Sisters)组织其中一名创办人提拉卡,今天特地从吉隆坡前来威北回教法庭给予两名被告精神上支持。

她向《南洋商报》指出,中性人长期面对社会、宗教上的压力及批判,无论在生理及心理上,都受到无形的伤害。该案发生至今将近两年,两名被告已无法负荷每次上庭须承受的指责和压力,因此才选择认罪了事。



郑雨周的政治秘书何诗玲对中性人不获尊重,感到不满。

指仪容不符合标准法庭人员驱赶何诗玲

从槟城前来支持两名中性人的民主行动党丹绒武雅区州议员郑雨周的政治秘书何诗玲,在陪同两名中性人步入法庭时,遭法庭人员以藐视法庭为由,驱赶出去。

她在庭外说,从过堂至今,她一直陪伴两名被告进出回教法庭,这是第一次被驱赶出庭。

要求标准不一

“他们说我头发过长,而且没佩戴头巾,所以禁止我踏入法庭。”

她也同时质疑回教法庭对于仪容的要求标准不一,也对法庭人员的做法感到非常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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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回刑法7条文与丹相同 沙努西:须重新审视

(亚罗士打13日讯)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坦言,鉴于吉打州回教刑事法有7个条文与吉兰丹州的相同,因此,吉州政府将就联邦法院相关的宣判案例,进行重新审视。

他说,联邦法院宣判丹州回刑法16个条文无效的案例必须重新审视,以探讨联邦法院在此案的判决所带来的影响。

“我们会探讨联邦法院的判决所带来的影响,也会拟出加强州回教法的策略。”

沙努西向《新海峡时报》透露,吉打州政府将先展开研究,然后才呈报告予吉打州苏丹端姑沙烈胡丁,以作进一步决策。

本月9日,两名回教徒女子聂依琳母女入禀法庭要求宣布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多项条文违宪的申请,获联邦法院裁决当中16项条文违宪,因此无效。

联邦法院九司是以8-1多数通过这项裁决。其中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就说,州政府并无权通过这些属于联邦法律之下的条文。

随后,登嘉楼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末山苏里博士指出,州政府将重新审视上述判决,以确保登州回刑法不抵触联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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