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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肃贪委会
印尼支持修改反贪法

(雅加达29日讯)印尼政治、法律和安全统筹部长卢胡特今日表示,政府支持修改反贪法。

卢胡特指出:“只要有关的修订能强化肃贪委员会,而非削弱其实力,政府就会同意这么做。”



据路透社报道,印尼的国会议员正在检讨肃贪会的权限,并提出修订建议。但批评者指这些修订将削弱肃贪会的功能,使它无法有效打击贪污腐败。

在议员提出的一些建议中,政府支持替肃贪会的权力设限,在没获得逮捕令的情况下,不得监听嫌犯。政府也同意设立一组监督机构,来监督肃贪会。

卢胡特说,目前监听活动是在没有任何协调、没有清楚划分职责范围的情况下进行。“因此新法应要求肃贪会就监听活动,制定标准的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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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企业反贪力度不足 当心雇员行贿老板受罪

报道:梁仕祥

国内企业界关注的反贪新法——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企业责任) ,已如期在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修改后的17A条文,雇员若涉及行贿,公司乃至董事也可受到对付,而且刑罚相当严重,罪成者罚款最低100万令吉,监禁最高达20年,或两者兼施。

但是,普华永道(PwC)指出,按照该公司今年3月公布的《2020年全球经济犯罪与舞弊调查-马来西亚报告》结果,不少大马企业似乎准备不足,没办法赶得及在6月1日前,制定符合反贪会定义为“适当程序”的内部反贪措施。

打击贪污人人有责,企业更是责无旁贷,因此,时至今日仍未做好反贪法17A功课的公司,可能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疫情不应成拖延借口
企业反贪勿急就章

碍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搅局,反贪会今年较早时曾表示,愿意考虑推迟实施新反贪法17A。

令人欣慰的是,首相办公厅随即表明了肃贪的坚定立场,无意拖延。

此外,私人界和非政府机构,如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厂商联合会和美马商会等,也极力赞同不延期。

普华永道咨询服务(马)私人有限公司伙伴兼法务审计和风险顾问负责人陈光耀,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直指,政府提出新反贪法17A已超过2年,企业应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今年初起才爆发的疫情,不应用作拖延的借口。

在新反贪法17A下,商企必须证明已尽职反贪,即内部的反贪措施已符合“适当程序”,否则发生内部人员参与贪污罪案时,将难以抗辩。

“还未做好功课的企业,应尽快评估现有的内部反贪守则与措施,是否与新反贪法17A的要求有落差,并立刻下手改善。”

关于适当程序的指南,可以在国家施政、廉正及反贪污中心(GIACC)的官方网站( http://giacc.jpm.gov.my/garis-panduan-tatacara/)上找到。

照搬海外守则存弊端

陈光耀指出,一些大型跨国企业,在大马的子公司直接将海外母公司的内部反贪守则与措施直接照搬,其实是存在弊端和风险。

“即使海外的反贪守则与措施,有80至90%符合新反贪法17A的要求,但是有10至20%不符合,也能让公司暴露在抵触法律的风险。”

他补充,新反贪法17A是“世界级”的律法,纵观全球甚至是一些先进国的反贪法也不比其严厉。

“新反贪法17A是一流的律法,理应有效打击贪污。但是,大马的挑战依然是在执法效率方面,以及能否做到不偏不倚。”

不过,他点出,大马企业的努力其实也受到广泛认同。在去年的全球贪污印象指数,大马的排名上升10位。

我国政府也有致力打击贪污的决心,包括推出2019至2023年反贪蓝图,以及修改反贪污法令就是证明。

四分一企业曾被索贿

普华永道的《2020年全球经济犯罪与舞弊调查-马来西亚报告》显示,有25%的受访大马企业代表称,近两年内曾被索贿,比2018年时的11%高出不少。

陈光耀续透露,根据调查结果,仅有49%大马代表指出,他们的组织有针对反贪和防贿赂的计划,有26%甚至不知未来两年内公司是否会增加资源投放打击商业罪案。

“我们预计,随着新反贪法17A正式生效,将会有更多企业陆续投放资源加强内部反贪措施。”

他点出,由于现在董事和管理层也会因为企业内部涉及贪污而被问责,这将让他们更有改变动力。

鼓励揭发弊端
企业应简化告密

根据普华永道调查,近两年由告密热线和举报来揭露的商业罪案大幅减少。从2018年的42%,下降至18%。

这情况令人担忧,因为告密向来是抗击和揭露商业罪案最有效的方法。

陈光耀指出,企业应鼓励雇员勇于发声和告密,尤其制定的内部告密政策不应过于繁琐,让原本有意挺身而出的人望而生畏。

“告密政策的文件不宜过于冗长,我们为客户制定的通常也只是两三页而已。”

另外,一些机构的告密热线只开放办公时间,如朝九至晚五可以拨通,其实并不合理,因为一般员工不会在办公时间来做告密之事。

“此外,应提高员工对于告密的觉醒,尤其一些人甚至连是否有告密热线也不知。”

他也呼吁,不要限制员工只可就个别事项告密,应该鼓励他们就任何课题,包括性骚扰和种族歧视等畅所欲言。

林明诗:制定程序需时
董事部须更懂反贪

大马企业董事协会(ICDM)会长兼总执行长林明诗指出,董事部和管理层必须全面了解新反贪法17A和适当程序的详细条款,以及他们的职责何在,才能顺利做好反贪功课。

“一般来说,大部分的大马董事都是来自不同行业的专才,因此,在贪污风险管理方面的知识可能会参差不齐。”

她点出,不同行业和公司,会有不同的适当反贪程序,董事部和管理层必须做好充足的商业程序风险分析,找出漏洞所在,而这需要耗费时间。

确保董事够实力

“必须先从董事部开始做起,在下达整个组织,要成事,公司首先需确保董事有足够实力。”

她指出,董事部经常陷入竞相推行各种内部系统和程序的局面,这有可能会拖慢推行适当反贪程序,最后因为赶不及做好准备而导致牵连董事也需负责。

因此,公司必须着重加强董事部在反贪能力,可以通过技能培训和调整董事成员配置。

善用科技  反贪事半功倍

林明诗举例,区块链其实就是反贪利器。国际清廉组织U4反贪资源中心曾指出,区块链可以防止潜在贪污的发生,和保障组织免受诈骗和隐瞒,因为该科技的运作环境设计,就是基于对数据的信任,要大于对个人或组织。

“区块链可以协助验证一家公司的历史和背景,了解它与其他公司的关系,以及找出它是否有诚信问题或其他风险。”

不过,要善用区块链,数字科技知识必不可少。

因此,该协会也一直有推出不少与新科技相关的课程,希望提高国内董事的科技实力。

商业诈骗较东南亚猖獗

根据普华永道今年的调查,有43%的大马受访者称,在过去2年内曾受到商业犯罪,包括诈骗、贪污和挪用公款等影响,比2018年的41%要高。

这显示,大马企业继续深受商业犯罪问题困扰。

客户诈骗最严重

不仅如此,大马的表现还不如东南亚整体。

报告显示,东南亚区内有39%的受访者称,近两年受商业犯罪影响,比起2018年的47%改善不少。

罪案类型中,以客户诈骗的情况最严重,有20%大马企业受影响。其次是贿赂和贪污(18%)、网络犯罪(16%)和挪用公司资产(16%)。

这4种类型占了全马经济犯罪个案的七成。普华永道认为,大马企业需要更强大的治理和改善组织文化。

“诈骗和贪污是商业社会内最大的挑战。令人鼓舞的是,不少公司已开始加强企业治理。越来越多商业诈骗已可以由例行内部审计等机制侦测出来,因为国内的内部审计部获得越来越多的资源分配。”

过半企业对网络罪案没招

普华永道调查显示,近两年的网络罪案数量继续上升,从2018%的22%,走高至37%。

虽然科技逐渐变成商业罪案的工具,但只有45%的大马企业推行完善的网络罪案应对措施,有59%的企业代表称,不知道或没有计划使用人工智能对抗商业罪案。

陈光耀点出,科技已成了商业犯罪分子的武器,企业只有善用科技才能够做到防范和抵御。

“但是,如何运用科技只是问题之一。大马企业必须思考,投资科技后要达成什么目标,以及如何提高员工的科技知识与技术。”

陈光耀也提醒,其实大马企业无需大洒金钱投资科技来反贪和防诈骗,最重要是在量力而为的同时,也达到监管机构的要求。

结语:改善企业文化根治贪污

陈光耀指出,诈骗、贪污和其他商业罪案一直都存在,企业不能等到它们发生了才设法应对。

“企业应该更加积极,定期审视风险和持续检验及调整防御计划,投资在关于适当程序方面的技能培训,以做好新反贪法(企业责任)的应对工作。”

他也建议,企业可以打造强大的企业文化,提倡对贪污和其他不道德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林明诗认为,改善企业文化和治理必须由从董事部坐言起行。

“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客户和员工,都会关注企业的治理是否符合道德标准。董事部必须带头以身作则,以诚信待人处事。”

她点出,有良好治理的企业,可以更好地管控管理、财务和人力资本风险,并持续朝永续成功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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