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路霸”罗里撞22车
司机不认鲁莽驾驶

被告马登被交警带上法庭面控时神色淡定。

(威南23日讯)无罗里驾驶手牌、而且疑在醉酒状况下危险驾驶,在高渊成功花园大巴刹连撞18辆轿车和4辆摩托车的“路霸”罗里司机今日被控上庭时不认罪,女推事谕令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择定下月22日过堂。

无驾驶手牌疑酒驾



被告马登(30岁),来自威南高渊霹雳仔印度园丘,与妻育有2名子女,他今早8时33分由警车送抵爪夷推事庭,面对大批媒体,神情淡定,没回避镜头。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本月21日上午8时,在不顾及他人情况下驾驶一辆车牌PJR4260的罗里经过高渊成功花园大巴刹旁路段,并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最少4000令吉、最高1万令吉、监禁少于1年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阿费纳兹南在庭上说,被告是在无罗里驾驶手牌和怀疑处于醉酒情况下鲁莽驾驶,并引发多辆轿车和摩托车的交通车祸,他建议推事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外出。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要求推事从宽发落,因其妻正怀孕,家中有2名年幼稚子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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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蓄意破坏他人汽车 狮城德士司机罚5500

(麻坡14日讯)一名新加坡德士司机承认在南北大道的路霸事件中破坏他人的汽车,今日在此间推事庭被罚款5500令吉。

被告苏坚辉(45岁,译音) ,如果他没有能力缴付罚款,就得坐牢12月代替。

控状指被告驾驶着新加坡注册车牌红色轿车,于大年初一(2月10日)下午约1时58分,在南北大道朝北方向第139.6公里处,靠近柔佛州麻坡县巴莪的路段,与另一名驾驶本地注册车牌轿车的司机发生争执。

被告蓄意砸破对方轿车的车后挡风玻璃,造成对方司机损失2502令吉35仙,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

在有关条文遭定罪者,可被判坐牢最低1年及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获得由我国的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安排律师代表,律师诺莱妮沙吉娜代表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在新加坡驾驶德士,每月收入3000新元(约1万零630令吉),不过收入不稳定。

她说,被告已和妻子离婚,没有子女,与71岁的母亲同住,其母亲患有癌症刚痊愈。

诺莱妮莎吉娜指出,被告在马来西亚没有犯罪记录,并在犯错后全力配合警方,并愿意为自己的过错负责,私下赔偿对方车主的损失。

她要求法庭让被告罚款了事。

本案主控官阿利夫马祖基副检察司要求法庭给被告适当的惩罚,因受害车主蒙受损失,被告触犯了蓄意破坏,而且案发时是在大道危险的地点,所以法庭应给被告适当教训 ,以儆效尤。

推事法汀达丽拉最后判如上述。被告最后缴交5500令吉罚款。

案情指出,被告驾驶新加坡注册车牌红色轿车,在南北大道的紧急车道上和驾驶本地注册车牌轿车的司机发生争执,并使用拐杖砸破对方轿车的车后挡风玻璃,然后离开现场。

受害车主事后报警,警方于大年初三(2月12日)凌晨约3时在云顶逮捕被告,同时起获被告使用的轿车和案发当天穿着的衣服、裤子和鸭舌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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