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违反汽车墨镜条例
最高罚款300元

(加央20日讯)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斯里依斯迈阿末说,违反汽车隔热膜或墨镜透光度标准条例的最高罚款是300令吉,并非2000令吉,而该局在执法时,通融10度的隔热或透光度予车主。

他说,在汽车墨镜条例下,比起所规定的标准超出10度的隔热膜镜,有关车主获得通融,免遭对付,该局不会发出罚款传票予有关车主。



他今日在加央霸级市场主持玻璃市陆路交通局(Jom JPJ)活动后,在记者会上针对公众误解汽车隔热膜罚款,作出上述澄清。

他说,不正确的讯息与说法,使到车主对汽车墨镜的标准度被误导,引起公众的混淆。

标准会放宽10度

“根据标准,汽车挡风玻璃镜的隔热膜度规定是30%、透光度必须70%,司机座位是50%,而车后玻璃镜的暗度可达70%,透光度则30%,以确保安全与隔热。”

他说,这是鉴于各执法单位的检测墨镜透光度仪器可能出现不同标准的透光度,因此,在认证隔热膜测量标准时会放宽10度。



“就像汽车超速一样,准予通融10时速,意味着在大道限制的每公里110时速,若驾驶速度在120时速以内,不会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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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涉嫌串谋竞标4.7亿工程 8承包商或遭MyCC罚款

(吉隆坡23日讯)因涉嫌串通投标3份价值4亿7300万令吉的项目,8家承包商或遭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罚款。

该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希桑慕丁今天发文告说,这8家承包商涉嫌在2019年就两个公共工程局和一个水利灌溉局招标活动进行串通投标,触犯2010年竞争法令。

调查初步发现这些公司通过信息共享和协调串通操纵投标,招标项目是进行道路及防洪系统建筑工程。

MyCC在本月16日对这8家承包商的行为作出建议,并于同月22日将建议通知相关公司。

涉及工程局两份投标书的是NYL Corporation私人有限公司,同样与当局2份投标书中的一份有关系的是Kiara Kilat 私人有限公司。

根据2010年竞争法令,该委员会将拟议的罚款通知有关公司,他们可在收到提议的决定后30天内提交各自的书面陈述。

此后,相关公司也可在日后向委员会提出各自的口头陈述。

“MyCC将在考虑相关公司的陈述及根据调查收集的证据后,才会作出最终决定。”

遭罚款6家公司皆涉及所有3项招标
1)    Dutamesra Bina私人有限公司
2)    IDX Multi Resources 私人有限公司
3)    Mangkubumi私人有限公司
4)    Menang Idaman私人有限公司
5)    Meranti Budiman私人有限公司
6)    Pintas Utama 私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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