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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达立:违开放透明度原则
修法建议不符知情权

阿布达立:人民有权知道真相。

(吉隆坡9日讯)前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布达立认为,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应该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重新检讨其提出修改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严惩泄漏官方机密者的建议。

他说,除了终身监禁和鞭笞10下的刑罚,与罪行不相称,这项建议修法,也和世界走向更加开放和透明度的步骤相左。



阿布达立告诉“马来西亚局内人”,有关修法建议,不符合人人知情权。

“人民有权知道真相,不过民众不用对有关建议太过严肃,因为毕竟需要经过内阁讨论及在国会辩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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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丽娜:向英澳加取经 研究总检长检控官分权

(布城2日讯)政府将通过加拿大、澳洲和英国3个国家的实证研究,在2年内分阶段落实总检察长及检控官分权。

 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内阁在今年1月31日召开的会议同意进行上述研究,首个实证研究会于今年5月在加拿大展开。

她今日发文告说,这项研究包括会晤加拿大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维拉尼、特别遴选委员会及检控专员。

此外,马来亚达希尔法学院及相关法律专家,预计将参与在渥太华大学举行的一项圆桌会议。

“在加拿大进行的探讨将集中在详细的实证研究,以获取最佳实践的直接证明。”

她说,实证研究的参数涵盖几个层面,包括任命和开除检控官的保护机制、问责制度,特别是需要向任何机构报告的制衡机制。

其他方面包括总检察长对刑事司法政策制定的干预程度,以及检控官停止起诉的权力,还有海外检控官办公室的运作、组织架构和服务结构。

“这项研究的落实,显示昌明政府将继续致力于体制改革的议程,确保根据行政管理、法律体系和善政,加强更为民主的国家治理。”

阿莎丽娜还说,上述研究将由两个委员会监督,即对比研究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

对比研究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人权、选举和体制改革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下议院一名议员代表、朝野政党以及中央机构的代表,比如财政部和公共服务局。

文告说,法律事务部和总检察署将成为这两个委员会的联合秘书处。

“这两个委员会将确保这项实证研究,能够综合考虑其他国家实施分权的情况,以及该国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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