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杀人魔案”证据不足获释
2嫌犯戴电子脚环受监控

两人谕令佩戴电子脚环(红圈处)接受监控。

(怡保5日讯)“杀人魔案”中两名主嫌犯今日因证据不足而获释,但并不代表无罪,两人还是要佩戴电子脚环接受监控。

两名嫌犯(父亲与长子),今午约2时55分被警方带往怡保推事庭,通过副检察司哈里斯旺向第二地庭申请让两人佩戴电子脚环。



推事布达再马批准了副检察司的申请,并谕令嫌犯必须佩戴该仪器直至4月3日(星期日),等待防止罪案董事部开会通知结果。

据了解,防止罪案董事部将决定两人可能获得释放、由警方监督、或送往扣留营。

两人是在1959年防止罪案法令4(1)(a)及第4(2)(a)条文下被逮捕后,再度在同一法令下7(1)(b)条文以及7(2)条文为基准,佩戴电子脚环。

佩戴电子脚环期间,若两人没遵守条规,将触犯同一法令下的7A(6)条文。

新闻背景:
一家四口涉4命案



轰动一时的打巴一家四口“杀人魔案”,原来有4名嫌犯,分別是57岁的父亲、54岁的母亲、20岁的长子及17岁的次子。

4人去年因涉嫌4起命案,10月26日在位于霹州打巴彭亨路1英里的住家遭警方扣查。

警方就4起命案多次延扣4人调查,这4起命案分别是巴生汽车零件销售员黄祖棋、锡克裔男子杰斯柏星、女巴士业者姑娜娃及华印混血儿员工伍亚良遇害案件。

过后,基于无法证实涉及命案,警方去年12月2日已释放案中的母亲和次子,两人也成为案件主要证人。

随后警方援引1959年防止罪案法令扣留父亲与长子,经60天的延扣,两人在今日被谕令佩戴电子脚环。

佩戴电子脚环需接受的条件

●如需检查电子脚环,两人需到警局报到

●如更换地址,必须告诉警局局长

●允许警官检查电子脚环

●卸下电子脚环时,必须到打巴警局报到

●退还电子脚环给警员

●给予警员必要程式上的协助

●根据警员指示,妥善处理电子脚环及充电

●无论身在何处,都必须确保电子脚环24小时都处于启动状态

●遵守警官任何指示

●遵从法庭定下的其他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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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目标前被警拦截 美加州杀人魔落网

(洛杉矶16日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从去年到今年9月,有6起枪击命案经由弹道学确认为连环凶杀案。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加州斯托克顿市警方透过线报和不断调查之后,终于在15日凌晨逮捕43岁嫌犯布朗利,而他落网前正在寻找下一位受害者。

斯托克顿警察局长麦克法登通报,警方当时拦下了布朗利所驾驶的车辆,发现他身穿黑色衣物、脖子上挂着面罩并持有枪械。他称赞警方及时阻止了另一起命案发生。

布朗利身上背负着6条人命,还有一名受害者幸运生还,目前检方正在确认相关证据,预计于18日首次开庭。此前,警方在本月4日尚未破案时,透露全案应是连环杀手在“执行任务”,但未说明行凶动机。

布朗利涉嫌在一宗连环凶杀案中枪杀6人,加州斯托克顿市警方星期六在他准备再度行凶前,将其逮捕。(美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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