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敦马再促纳吉辞职挽国誉

(吉隆坡5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再次促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辞职,以重振马来西亚的声誉。

他说,为了国家及本身的声誉,纳吉必须辞职,并在毫无疑点下,证明本身在所有指控下的清白。



“总检察长阿班迪认为纳吉没有犯错,不代表着什么,因为总检察长是没有威信的。”

马哈迪在其部落格撰文指出,所有“保护”纳吉的人士,也应该辞职。

他说,国家如果要重建声誉,就不应该让一个声誉糟透的首相来领导。

他说,过去马来西亚从“世界第三贫穷国家”转型至“健全工业国家”的成就令人敬畏。

“现在却面对种种负面评语,包括外国人评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及指责我国为“损失数十亿美元的舞弊国家”。



“许许多多的疑问,是因为外国许多权威新的报章报道1MDB事件,首相挪用巨款、私人银行户头的巨款,生活奢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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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特赦附录案】资深律师:苏丹可派代表供证

(莎阿南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质疑特赦文件中的一项附录案件,资深律师认为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可被传唤作证,惟证词只能由苏丹陛下的法律代表在法庭上提供。

资深律师莫哈末哈聂夫说,特赦或附录令属于官方事务,可由陛下的法律代表作证,因为国家元首或苏丹不能像普通人一般被带上庭,因为这会玷污苏丹的地位。

“除非殿下是严重犯罪案审讯的直接证人,例如谋杀。如果陛下是事件目击者,陛下就必须出庭作为直接证人作证。”

他受《阳光日报》询问时说,只有特定案件会下令在内庭进行审讯,即进行闭门审讯。

这涉及几件事,包括考虑安全问题,有时不直接涉及国家安全,但关系到国家尊严。

他说,法庭可以根据2012年法庭条规第53条,酌情决定是否在内容审讯。
 
吉隆坡高庭昨日聆审纳吉要求居家服刑的司法检讨申请,但考虑到辩方所呈的宣誓书内容敏感,因而获准进入内庭审理。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称,此举(内庭)是为了方便他透露以宣誓书支持纳吉申请的“关键证人”身分。

纳吉是在4月1日,为寻求高庭谕令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作出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而向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准令。

根据纳吉的申请通知书,他寻求高庭谕令答辩人证实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于1月29日,在批准让他减刑的主要谕旨中,也存在有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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