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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0省份人均所得
迈入“1万美元俱乐部”

湖北省日前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北2015年经济运行情况。(新华社)

(北京3日讯)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去年全国经济运行数据后,1月份,各地统计局、地方“两会”纷纷透露各自的经济年报。据统计,全中国已经有10个省份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约4.25万令吉),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内蒙古、广东、福建、辽宁和山东。

重庆西藏居首



换句话说,目前沿海主要发达省份都已经迈过这个门槛。

从31个省份公布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来看,重庆和西藏同以11%的速度居首,辽宁增速垫底,仅为3%;经济总量来看,湖北、湖南延续前几年的增长态势,经济增速分别达到8.9%和8.6%,并首次超越原来排名第七的辽宁。

据《第一财经报》报道,两湖的能源产业占比不大,无论是传统制造业还是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的发展都比较均衡,这几年在工业发展过程中也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不错的成效。

2015年山东省的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使迈进“1万美元俱乐部”的省份增加到10个。

在近期召开的山东“两会”上,山东省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山东全省生产总值达到6.3兆元(约4.04兆令吉),年均增长9.4%。按当年平均汇率计算,人均生产总值从0.6万美元增加到1万美元。



两湖首超辽宁

2015年各省份总量之间最大的变化是,西部的人口大省四川和中部的湖北、湖南超越原来排名第七的辽宁,分列第七、八、九位,辽宁则下滑到第十位。两湖的表现颇为引人关注。

计划经济时代,重工业云集的辽宁曾经风光无限,有“辽老大”之称;改革开放初期,辽宁经济总量位居前三;改革开放后,东南沿海的广东、浙江等地先后崛起,重工业、国企众多的辽宁经济总量排名逐渐后退,曾长期位居全国第七位。

贵州省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胡晓登教授分析,湖南、湖北和重庆、四川等长江中上游的省份水资源丰富、劳动力充足,且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与珠三角、长三角的联系更加紧密。这几年,不少原本在长三角、珠三角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巨头,纷纷迁往长江中上游的省份。 

湖南省统计局局长张世平日前通报2015年湖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经济重心仍在南方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所长彭智敏表示,目前经济增速受到较大影响的省份,大多是计划经济色彩比较浓厚的地区。

他说:“这些地方经济活力不足,产业过度依赖重化工业。并不是说发展重化工业就不好,日本、德国的重化工业也十分发达。但人家的科技含量非常高,而中国这些省份的重化工业主要是数量的扩张,没有质的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与辽宁相似,原本经济总量位列第六的河北由于这两年增速放缓,2015年首次被四川超过,退居第七位。

河北被四川超越

彭智敏说,河北也是以原材料工业为主,面临的环境压力不小。若未来两湖仍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河北很可能在一两年内被超越。

在本世纪初的几年,中国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后,以轻工业和出口加工实现原始积累的过程已基本完成,迎来一个重化工业时代。

2005年前后,珠三角和长三角逐渐进入转型升级阶段,以重化工业为主的环渤海经济圈不断增加在中国经济版图中的权重,外界也一度有“区域经济重心北移”之说。

但如今,河北和辽宁这两年的经济增长都比较缓慢。另一个环渤海省份山东,十年前曾位居全国第二,并一度紧追广东,但后来不仅被江苏反超,且与前两名广东、江苏的差距越来越大。

2015年,山东与广东GDP的经济总量相差近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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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独家】赌场俱乐部会员若被审查 税收局可索个资追税

独家报道:张燕萍、廖梅芳

(吉隆坡27日讯)纳税人请留意:如果你到赌场“玩一两手”或到俱乐部消费累计积分时,可能已成为内陆税收局审计的目标!

而一旦你被内陆税收局鉴定为审计对象,该局可援引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81条文,向你成为会员的机构或组织,索取你的个人资料。

所得税法令第81条文中阐明,只要内陆税收局需要任何人给予资料以协助调查时,该人必须配合。

这是高庭早前针对内陆税收局向云顶集团索取其所有会员个人资料,宣判该局无权这么做后,YYC税务执行总监兼税务实践领导周德谦如此提醒国人。

云顶集团在个人资料保护局(JPDP)指它向内陆税收局提供云顶云尊计划(Genting Rewards Loyalty Programme)所有会员的个人资料不会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后,入禀高庭寻求司法检讨JPDP的决定,高庭作出对云顶集团有利的判决。

周德谦:税收局仅可查审计对象
云顶会员个资不会泄露

周德谦早前在一个视频节目中提醒云尊计划会员,他们可能会因为光顾云顶赌场,而被内陆税收局审查,而一旦后者这么做时,虽然无权索取云顶所有会员的资料,却有权索取有关成为税收局审计对象的会员个人资料,以展开审查。

此外,他接受本报电访时指出,高庭裁定云顶会员的资料为机密,税收局无权要求云顶交出所有会员的资料,是因为税收局的用意并非是以调查或审计为目的,来针对性地索取某一位纳税人的资料,而是要求云顶交出所有会员的资料,再找出哪一些人需要当局去选择性做审计,这并不符合所得税法令第81条文的规定。

因此,云顶会员无须担心自己的资料会被透露。

但周德谦强调,要是任何一位会员是当局所审计的对象,云顶依然需要遵从所得税法令第81条法令,交出相关会员的资料。

他指出,内陆税收局要是不满意高庭的裁决(交出会员库资料),当局甚至可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我奉劝已成为云顶会员的朋友,仍需谨慎及小心。”

罗伟乐:须掌握可疑逃税目标

内陆税收局向云顶集团索取云尊计划所有会员个人资料一案,成了惊弓之鸟,而法律界普遍认为,税收局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81条文下索取供所得税事项的信息和资料时,手上必须掌握了供审查的可疑逃税目标,而非以“收罗信息”方式进行。

税收局过去也曾要求律师楼、高等学府等交出客户资料,以及支付学费的资料,而引起外界的议论,同时也不满当局以“收罗信息”方式,调查纳税人的账户资料作为征税的根据,认为此举已侵犯个人资料隐私权。

执业律师罗伟乐指出,高庭在2021年裁决该局无权索取每个人的资料,并提到该局称说索取资料是为了有扩大税基、增加税收、减少逃税和确保纳税人遵守税务制度。

他接受本报电访时说,该局显然不是冲着特定的可疑逃税者而来,高庭也提到该局的要求违反联邦宪法跟隐私权有关,保障自由权的第5条款。

禁查律师楼客户户头

“内陆税收局向某个机构索取纳税人的资料时,不能以收罗信息方式来进行,联邦法院去年7月20日也在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对该局的官司中维持高庭和上诉庭的裁决,即律师楼与客户之间的信息是受到法律保护,因此该局无权审查律师事务所客户的户头,来确定律师事务所上缴的税额。”

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在裁决时表示,律师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的信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局没有必要查看第3方(客户)的账户来审查及确定律师事务所缴付的税额。

法院认为,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42(5)条文并没有凌驾1950年证据法令第126条文,该条文阐明,客户所属的钱财是受律师与客户的特权保护。

涉非法活动可供个资

此外,在1950年证据法令第126条文下,律师楼不得泄露其委托人的户头内容,除非委托人涉及非法活动,才可在1950年证据法令第126条文的例外情况下,允许律师向当局投报涉及其客户的犯罪或任何其他的非法活动。

罗伟乐指出,作为基本规则,使用个人资料者必须先获得当事人的同意,才可以向第三方披露资料,不过这里又受个人资料保护法律的某些列外情况牵制,即若是为了防止或侦查罪案或调查用途的资料索取。

国人应据实报税

周德谦说,其实当局早在几年前已开始类似的“收罗信息”审查方式,大马会计师协会也曾向税收局反映,指当局如此索取资料的方式有欠妥善。

不过,当局的解说是,相关举措是为了扩大审计目标从而减少逃税,确保税收制度得到保障。

他提到,经历疫情考验,如今我国纳税人更倾向于如何省税。

无论如何,他呼吁所有符合纳税的我国公民尽早做好报税准备,不要漏报税务的同时也必须要据实呈报。

“大家都精明省税,避免缴了不该缴的税务,但大家切勿漏报税务。”

他说,如果纳税人对缴税项目仍有所混淆,则建议他们尽可能找专业会计师咨询。

刘明:不认同钓鱼式取证扰乱企业会员营销策略

大马零售连锁协会(MRCA)理事拿督刘明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认为,这是不明智的提高税收方式。

刘明也是该会前署理会长。他说,尤其在万物互联的时代,这显现出随时会出现“个人信息泄露”的隐忧,会员的信息是敏感且伴有隐私性的,它们需要被保护。

“如果内陆税收局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增加税务,相等于该局介入了企业界的运作。”

他不认同内陆税收局“钓鱼式取证”的做法,除非有关人士是当局的审查对象。

“若此例一开,我非常肯定没有人敢加入任何会员制度的单位,影响很大,直接扰乱很多招收会员的企业营销策略。”

新闻背景:
云顶依法维护会员个资高庭驳回税收局要求

内陆税收局总监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期间,行使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81条文下的权利,向云顶集团提出广泛要求,以披露该集团云顶云尊计划所有会员客户的个人资料,以扩大税基、增加税收、减少逃税和确保纳税人遵守税务制度。

云顶凭3理由拒绝

云顶集团基于3个理由拒绝了有关要求,即81条文授权内陆税收局总监索取企业纳税人有关公司的纳税或纳税申报表的信息,而非云顶集团获取的客户个人资料、遵守税收局总监的要求将造成云顶集团在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下违反对客户的义务,以及个人资料保护局口头确认,任何执法机构(如内陆税收局无权要求在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下披露一家企业全盘客户的个人资料。

对此,税收局总监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的某些豁免及向云顶集团传达个人资料保护局副传员,确认税收局总监在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下可以索取一揽子的资料,而且此举不会违反该法令条文。

云顶集团与税收局总监之间的这个争议,最终导致前者于2020年2月向吉隆坡高庭对个人资料保护专员、副专员及DGIR提出司法审核一揽子要求的合法性。

高庭于2021年7月21日作出有利云顶集团的判决,指个资保护法令不允许内陆税收局总监提出一揽子要求,因为该法令提供个人资料保护。

高庭判决摘要:

●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81条文不允许内陆税收局总监对个人资料提出如此的一揽子要求,以及允许这一揽子要求等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发令条文

●内陆税收局总监不能要求云顶集团在81条文下披露客户的个人资料,除非和直到:

1)税收局总监获得云顶集团客户同意披露他们的个人资料

2)税收局总监可以证明有合理的理由怀疑任何特定的、已识别和/或可识别的客户没有遵守所得税法令下有关估税或征税,使到有必要披露相关客户的个人资料

3)税收局总监取得庭令,批准获取个人资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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