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佩特拉指针对26亿事件“大打出手”
反贪会高层否认与主席决裂

巴里针对佩特拉在部落格的诽谤文章报案。

(八打灵再也2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特别行动组主任拿督巴里否认与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布卡欣决裂,爆发“公开厮杀的战争”。

巴里发表文告,否认部落客拉惹佩特拉在其部落格的指控,即阿布卡欣与他针对有关26亿令吉汇款及SRC国际公司案件一事几乎“大打出手”。



他否认拉惹佩特拉在其部落格文章的所有指控,并指自己已针对此事,于周日(1月31日)到布城警局报案。

指是行动党代理人

“是,我有报案,我希望调查将会还我和大马反贪会的清白。”

他在报案书中指出,有关文章是含有诽谤成分和恶意的指控。

“指控也指我是民主行动党的代理人,想要打倒巫统也是诽谤的指控,其目的是要玷污我身为一名反贪会官员的名字和声誉。”



他声称,为了捍卫自己的自由,他在反贪会一直都是依法和条规专业行事。

他也有信心反贪会主席和主管都会保护他们的官员,秉持反贪会的透明和自由,及公平和专业操守。

拉惹佩特拉日前在其部落格文章上撰写指,反贪会巴里与阿布卡欣就有关调查案件发生“内部权力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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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被控向学员收贿助通关 教车员不认罪保外候审

(芙蓉28日讯)森州驾驶学院一名教车员涉嫌向学员收取650令吉贿金,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惟他否认有罪,案展9月20日过堂。 

法官允许被告以一名担保人及缴付8000令吉保外候审,但是每个月第一个周六必须到反贪会报到,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50岁的被告拉马特万被控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2月13日在驾驶学院,向一名男子收取350令吉及300令吉现金,作为让对方通关考获货车驾照(GDL)的“酬劳”,对方过后也考得驾照。 

被告抵触了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SPRM)法令第16(a)(A)条文,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判刑,罪成可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罚款不少于贿款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也被控接受同一男子的350令吉及300令吉贿赂,作为“鼓励”陆路交通局帮助他在同一日期和地点,通过有关的驾驶考试,抵触了刑事法典第163条文(574法令)。 

反贪会副检察司莫哈末阿里夫向法官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不过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请求减少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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