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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局长:建筑物全坐落政府地 
被拆屋业主另有住家

珍珠山顶非法水泥屋被拆除的报道,引起社会关注。

新闻特区:丹绒武雅珍珠山 

(槟城28日讯)东北县土地局局长胡斯尼依斯迈表示,丹绒武雅珍珠山住家与仓库被拆除的人士,其实都另有住家。



他今日在文告中指出,被拆的住家与仓库业主林健忠与Ng Lean Wah都在G-4-14, Lintang Lembah Permai 2, 11200 Tanjong Bungah, Pulau Pinang 拥有住家。

他说,该局于本月21日展开的执法行动,共涉及3个结构,也就是一间仓库、一间住家和2个分隔的仓库。

该局的调查也发现,被拆除建筑结构的业主,分别是:1. 结构 1 (住家)– Ng Lean Wah。2. 结构2 (仓库) – Ng Lean Wah。3. 结构3 (仓库) –  林健忠

他指出,这三个建筑物都坐落在政府土地上,有关地段建议作为“观景台”。

已发通知未自行拆除



“土地局于2014年4月2日到当地巡视时,发现有关仓库的结构正在加工。此外,也发现了由珍珠山休闲协会建设的其他结构,包括遮棚、厕所和休息亭,这些建筑工程被要求立刻停止。

“当天出席者包括丹绒武雅区州议员郑雨周。”

他说,在2014年4月22日,根据国家土地法典第425条文,也即是入侵州政府土地,已向结构拥有者(或业主)发出通知函,但对方并没有自行拆除有关建筑。       

他表示,郑雨周在2015年3月26日的东北县行动会议上提起这事,要求将珍珠山保留为休闲公园。

他说, 在2015年5月8日的槟州行政会议上提呈了有关珍珠山政府地的进展,会议结果由槟州经济策划单位在2015年5月8日发函给本局。结果如下:

a) 要求东北县土地局开始对珍珠山的所有非法结构展开执法。

b) 要求槟岛市政厅监督、维护和控制珍珠山的发展。

州土地委会议决拆除

胡斯尼依斯迈表示,采取执法行动的建议书在2015年11月6日的州土地委员会会议(例号31/2015)提呈,但会议却决定将之推迟,并邀请行政议员彭文宝及郑雨周出席下次的会议。

“在2015年11月17日的州土地委员会会议(例号32/2015)上,彭文宝及郑雨周皆出席并给予他们的看法及意见。会议在郑雨周的同意下,议决通过对下列三个结构的执法行动,也即是拆除:a. 结构1 – 住家 / 仓库 (1层),b. 结构3 –  仓库,c. 结构 4 –  仓库

“至于由珍珠山协会负责管理的2间庙、一个休息亭及3间厕所,并没有被拆除。”

他表示,有关的执法行动是在透明及公平的情况下展开,因为业主经已被给予足够的时间(也即将近2年的时间)以放空即将被拆除的单位。而在这期间,土地局的资料显示,业主并没有提出任何申请,包括临时居住执照申请(LPS)或土地使用的申请。 

郑雨周表示,自己怎可能手操拆屋的生杀大权?

土地局称获同意才拆屋郑雨周:我哪有这大权?

针对东北县土地局于今天发文告指出,该局是在丹绒武雅区州议员郑雨周的同意下,才议决拆除珍珠山大伯公庙的理事会主席林健忠的住家一事,郑雨周接受《南洋商报》询问时表示,自己怎么可能手操这生杀大权?

他说,当局当时在会议上,提出的取缔及拆除行动都是根据法律来执行,他如何能不同意?

他说,他只有能力保大伯公庙、拿督公神龛、凉亭及厕所不被拆除。

他提及,他是基于宗教、当地民众及登山客的便利才能保住大伯公庙、拿督公神龛、凉亭及厕所。

“至于林健忠的住家,我真的无能为力,也由不得我不点头。”

林建忠:一间组屋单位容纳不下8个人。

林建忠:确有组屋单位小难容8口人

承认在丹绒武雅已拥有一间组屋单位,但林建忠表示,该单位并不足于容纳他们的大家庭。

针对东北县土地局在文告指出,他在当地拥有一间组屋单位,并非如报道所指的无家可归,林建忠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表示,他们本身来自大家庭,一个单位内就住着他与太太、母亲、弟弟、2个妹妹以及妹妹的2个孩子。

“因此我们经常都会在大伯公庙附近的水泥屋住宿过夜。”

指未通知就拆屋

他也强调,曾有民众酒后在大伯公庙闹事,而自他们盖了房子在这里居住后,就不再发生暴力事件,对他们而言是一举两得。

他说,令他不满的是,当局完全没有通知他们就前来拆除水泥屋,让他们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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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高温损坏文件 过胶地契不合法

保护你的地契是非常重要的,但选择合适的保存方法同样至关重要。

虽然过胶(Laminate)能够增加文件的耐用性,但对于土地局的地契来说,这样做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因此,选择其他适当的保存方法是更加明智的选择,以确保你的地契在未来的交易中能够顺利有效地使用。

最近,大马雇员公积金局宣布派息5.5%,引起不少人对自己的财务情况的关注。

在检查公积金户头的同时,一位读者提出一个关于地契保存的问题,他想知道是否可以通过过胶来保护自己的地契,以免损坏。

但他却被告知这样做会导致地契无效,因为过胶的高温会导致地契文件损坏。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妥善保存地契呢?

为何不能过胶?

过胶的确可以给文件增加一层保护,使其更加耐用,但土地局的地契却是个例外。这是因为:

温度损伤:过胶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高温会导致地契文件损坏。

安全印章:过胶会影响地契上的安全印章(Security Seal),可能导致文件真实性受到质疑。

复印难度:过胶后的地契不易被复印,可能会给后续交易带来麻烦。

替代方法:

如果过胶不可行,那么我们有什么其他的选择呢?

保护层:除了过胶,还有许多其他方式可以保护地契,比如使用保护层等方法,既能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又不会影响其有效性。

土地局更新:如果你的地契有损坏或者瑕疵,最好的选择是直接前往土地局更新地契。虽然这需要一些时间和精力,但相比因遗失而重新申请新的地契来说,这是一个更快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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