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起诉林良实诽谤案
纳吉被指“承认”收SRC 4200万

(吉隆坡21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起诉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医生诽谤的官司中,被指“承认”接受SRC国际的4200万令吉银行户头汇款。

根据“大马局内人”宣称看到的文件,纳吉是在答复林良实的答辩书中如此透露,不过,纳吉没有进一步解释这笔款项如何汇入其银行私人户头。



“纳吉基于案件还在调查中,表示不便多言。

“纳吉说他不晓得该笔钱是通过两个中介汇入户头。”

促林良实举证

林良实是因为发表纳吉不适宜领导马来西亚的言论,被纳吉起诉。

纳吉在诉状中要林良实就其声称 Gandingan Mentari 私人有限公司及Ihsan Perdana 私人有限公司充当中介人汇钱的事,作出解释。



纳吉也指出,林良实必须举证证明其言论。

纳吉是通过哈法里占旺及艾莎慕峇纳律师楼于1月12日入禀有关陈述。

林良实在答辩书中引述砂拉越报告及《华尔街日报》去年7月2日的报道,提及上述两家公司汇款26亿令吉和4200万令吉。

指纳吉滥用法庭程序

纳吉在回应林良实的答复中指出,鉴于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正在调查案件,他不便评论,而且他会和反贪会充分合作。

“我保留在案件调查结束后,若有需要,再作解释。”

林良实也反起诉纳吉,指纳吉滥用法庭程序,及没有起诉其他同样抨击他的人士。

这宗官司将在下个月18日,在高庭法官约翰奥哈拉前进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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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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