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企图支持达伊沙组织
前海事工程学生监2年

(吉隆坡21日讯)玻璃市一所政府大学前学生承认企图支持达伊沙组织,被高庭判处两年监禁,刑期从2014年12月28日逮捕日算起。

法官拿督阿兹曼是在被告旺莫哈末阿里夫(24岁)认罪后,作出上述裁决。



旺阿里夫是前海事工程学生,他被控于2014年12月28日晚上10时15分,企图在吉隆坡国际机场搭乘土耳其航空,飞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以成为达伊沙组织成员。

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130J下,被判终身监禁或监禁不超过30年或罚款;用于犯罪用途的物品可被充公。

根据案情,旺阿里夫于2014年10月向哥哥、前未婚妻和朋友表明参加达伊沙组织的意愿,但他们不同意和劝告他打消念头。

被告不听劝告,并联络面子书认识的朋友协助他移民到叙利亚。

阿兹曼在判词中说,被告的行为危险,不只影响自己也影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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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国安会:减少“达伊沙”威胁
应落实中东来马签证

(道北9日讯)国家安全理事会(MKN)建议政府为来马的中东人落实签证措施,以便在必要时掌握他们的行踪及资料详情,进一步减少极端组织“达伊沙”(Daesh)对大马的威胁。

国安会秘书拿督斯里阿烈斯出席巫统道北区部代主席拿督莫哈末罗斯迪的开斋节茶会时说,在201个国家中,尤其是在非洲大陆一带,大马至今只对34个国家落实签证措施。



他说,当局建议对一些国家落实签证措施,如出现动荡的国家,或已被确定是“达伊沙”活动来源地的国家。

“若他们在欠缺监督下,自由进入大马,我们(必要时)很难追踪到他们(在我国)的下落。”

阿烈斯指国安会已指示国家银行及大马公司委员会(SSM)监视任何与外国公司有联系的本地公司之财务交易,以防资金外漏给上述极端组织。

“我们也通过国内外社交媒体监督(极端组织的)联系并加以控制,同时与外国情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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