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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出租人民组屋者

(布城20日讯)国家房屋局总监拿督尤索夫指出,该局将会采取行动对付出租人民组屋给外人的屋主,包括发出警告信、撤回房屋及把房屋租给外劳的屋主列入黑名单。

他说,近年来,人民组屋出租给外人已成为课题,且促使人民组屋犯罪问题增加,造成居民不安宁。



尤索夫发文告说,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通过国家房屋局将展开执法行动,当局将与地方政府及执法机构近期内对付违规的屋主。

“我们已要求州政府整理各州人民组屋租户的资料。”

他说,当局会根据这些资料采取行动,民众也受促通过投诉热线03-8000 8000或电邮[email protected]向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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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组屋禁租外国人 违规者终止租约

(吉隆坡22日讯)吉隆坡的人民组屋(PPR)若转租给外国人,租户将被直接终止租赁合约。

吉隆坡市政厅社会经济发展部总监依斯马迪表示,市内的人民组屋若证实出租给外国人,市政厅将终止合约提名人或租户的租约。

他说,当局严正看待此事,不会容忍任何注册租户以这种方式牟取暴利,因为这违反了协议。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将评估所给出的理由,例如是否合理,包括(把人民组屋)出租给家人、亲戚或其他大马公民。如果证明他们(住户)转租给外国人,我们将终止租约……这是强制性的。”

依斯马迪今日在阿曼斯里沙巴人民组屋,主持斯里PA行动小组启动仪后指出,如果大家遵循条例,就没有自由裁量权,因为政府组屋的租金太低。

“……这是没有商量余地的,因为我们已经给出了如此低的(租金)。例如,我们征收140令吉的租金,而租户以600或800令吉的租金把房屋转租出去,那么他绝对将被取消资格。” 

依斯马迪在详述什么情况下将会终止有关合约时表示,这包括人民组屋租约的提名人或租户没有住在该房屋,但却允许其家庭成员(例如父母和兄弟姐妹)住在房子内。

他强调,有关租约规定,只有被提名者或租户,才能住在该房屋。

“如果有任何关于此违规行为的报告,我们将采取行动;我们将进行检讨或评估。

“例如,如果他们提供的理由是他们必须返回村子一段时间,然后让妹妹留在那里,我们会给他们时间纠正错误。”

他补充,将给予有关租户7个月的期限。如果一再重犯,合约将被终止。

今天的活动是由大马消拯局发起的“Taskforce Ops Sri PA”,主要针对吉隆坡市政厅管辖范围内超过30年历史的人民组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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