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高庭:应向政府争取赔偿
猪农告马华毁猪败诉

陈金有(左起)、林汶生及黄娘进出庭听取判决。

(马六甲18日讯)马六甲州3名猪农针对2007年发生的巴也明光新村意图毁猪案起诉马华领袖案件今午下判,高庭法官拿督菲鲁斯宣布3名起诉人败诉,需赔偿4位答辩人2万5000令吉的堂费。

菲鲁斯宣判时指出,不明白为何原告起诉马华领袖,理应向政府争取赔偿,并非向马华领袖索偿,况且,原告也无法指明是哪一位马华领袖当初作出承诺。



他说,他不认同答辩人代表律师陈文迪要求的10万令吉赔偿,不会因此而惩罚起诉人,作出上述宣判。

起诉人律师张卿卿较早前求情时表示,3名起诉人的损失包括其生计及住家。

本案3名起诉人为林汶生、陈金有及黄娘进,他们2014年入禀吉隆坡高庭,将时任马华马六甲州行政议员拿督佘贵忠与拿督古乃光、马日丹那区会主席拿督陈干韬及巴也明光新村村长戴文福,列为答辩人。 

诉状指出,意图毁猪事件发生时,答辩人代表起诉人及其他受牵连的猪农,献议州政府征用农场地段,答辩人承诺,地段被征用的猪农可获赔偿,包括土地、农场建筑及牲畜损失(依照市价)。

但是,州政府的赔偿不包括牲畜损失,造成起诉人被迫贱卖牲畜,蒙受损失。



他们曾估计所有受影响猪农的损失高达1亿5000万令吉。 

黄娘进较后指出,将与律师商讨,待律师研究法官判词后,才决定是否上诉。

马华领袖出席为同僚加油打气,左起为李殿成、古启民、许光豪、古乃光、林万锋、吴俊兑、陈文迪、黄妙霞、陈干韬及林瑞赋。

古乃光:马华对事件问心无愧

古乃光表示,法律是公正的,当他们(答辩人)收到法庭传票时,第一个感觉就是“乱世”,宁杀错、不放过。

他说,起诉人针对马华领导,但当时在时任马华总会长丹斯里黄家定指示下,与时任行政议员拿督佘贵忠全力以赴,协助猪农争取权益,高达逾5000万的赔偿金,因此整个事件上是问心无愧。

他反问:“若尽力去协助,换来的反馈却是被控上庭,会有何感觉?”

他认为,起诉人不应把他们控上庭,因为整个过程中,答辩人只是给予协助,所幸法庭还他们一个公道。

反应

 

言论

巫统压得住马华?/蔡晓薇

如今种种迹象显示,成立超过1年又5个月的团结政府,还是做不到百分百团结。

这次被视为“不听话”的团结政府成员党,非马华莫属。

马华早前发文告表明,对于即将来临的新古毛州议席补选,若候选人不是来自国阵,马华将不参与助选工作。

新古毛州议席因民主行动党原任州议员李继香离世而悬空,为此再次由行动党派员上阵守土,可谓毫无悬念,而新古毛作为行动党的堡垒区,要派国阵代表上阵的可能性可说是零。

对于这几乎已成定局的决定,马华为何还要一意孤行不配合?

其实马华心里明白,单凭其简单几句的文告,根本不可能扭转决定。也许马华此举并不是想争取什么,而只是想表达国阵里头再无“一党独大”这回事。

没什么可输

经历了政权交替及种种政坛变幻,国阵已今非昔比,以往国阵成员党上下一心枪头一致对外的情景,已成为过去式。

摆在眼前的是,国阵尤其是巫统的势力大不如前,成员党之间的默契看似也在慢慢地流失,彼此要顾的“大局”,说不定已不是同一个局。

没有了马华的国阵,会在多元层次上欠缺代表性,然而没有了国阵的马华,其实也没有什么可输的了。

国阵共识式微

事实上马华无官职一身轻,在无需顾及成员党内利益关系及权衡问题下,勇敢表达立场也许还能让人另眼相看。至于之后会否因此被对付,那也是后话了。

另一方面,国阵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表明马华不愿意为新古毛补选助选只是暂时性而已,他将会尽力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

怎么这句话在我看来,仿佛是在说着国阵共识渐渐式微,“国阵一哥”也未必能压得住场,最终可能还是得由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亲自出马?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