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案件不特殊无需移交高庭
地庭审马大讲师煽动案

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

(吉隆坡13日讯)马大法律系讲师阿兹米沙隆副教授被控煽动案,将在地庭审讯。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今日驳回阿兹米律师哥宾星要求将此案移交高庭的申请后,作出上述裁决时指出,法庭认为,若申请人(阿兹米)的案件在地庭审讯,对阿兹米而言并非不公平或不合理的事。



“此案并非特殊案件,法庭认为,申请人没有提出确凿的理由,解释为何他的案件不应由地庭审理。

“因此,法庭驳回上述申请,在地庭的案件继续进行。”

高庭也驳回哥宾星要求展延明日地庭审讯的申请,并谕令这项展延申请需向定下审讯日期的地庭提出。

较早前,主控官苏海米副检察司指出,阿兹米的案件并无特殊情况,以致他需要将其煽动案移交高庭审理。

不过,哥宾星指出,刑事程序法典第417条文阐明,高庭有权移交此案,并获高庭聆审。



“如果我的当事人是在地庭受审,其上诉权利将在上诉庭结束。”

现年46岁阿兹米于2014年9月2日在地庭否认,针对2009年的霹雳危机发表煽动性字眼的控状。

他被指于2014年8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在吉隆坡警察总部犯下上述罪行。

阿兹米也是马大学术人员协会主席。他也否认一项指他在相同时间和地点,针对有关危机刊载煽动性字眼的交替控状。

阿兹米所面对的主控状和交替控状,分别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和4(1)(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的最高刑罚是罚款5000令吉或坐牢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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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泓缣斥煽动者 分裂族群导致国家后退

(乌雪8日讯)种植与原产业部副部长拿督陈泓缣指出,任何人都不应该蓄意炒作种族宗教课题,尤其以无中生有的手段,制造社会和族群之间分裂,最终只会导致国家后退。

陈泓缣指出,昌明大马政府上任以来积极改善国家经济,让国家走回正轨,但却有一小撮人士不断煽动人民情绪,唯恐天下不乱。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及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已经分别劝告,勿制造争端来煽动人民。所谓国有国法,若这些煽动者还继续肆意妄为,则别埋怨受到法律对付。”

陈泓缣也是行动党中委。他周五在乌鲁雪兰莪叻思新村管理村委会的安排下,前往乌鲁音好好菜园,与当地的小农及小园主见面交流后,发表文告如是指出。

政府关心油棕业发展

他也向乌鲁音小农与小园主分享有关种植与原产业部门的结构和运作,并说明,昌明大马政府关心油棕业发展,所以今年下放拨款高达一亿令吉,以推行小园主翻种融资计划(TSPKS)。

“有别于之前政府所发放的简易贷款,这次的融资计划是以一对一的配对补助方式给出。”

“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只需在翻种第五年后,偿还资金总额的50%,含2%利息。这项计划是以油棕园面积单位计算,在半岛每公顷有1万4000令吉,在沙巴和砂拉越则是每公顷1万8000令吉。”

他补充,小园主翻种融资计划的申请资讯可通过棕油局旗下的棕油示范与咨询(TUNAS)各地办事处、大马棕油局网站或全国农业银行分行取得。

交流会出席者包括无拉港州议员王俊伟及乌雪市议员刘世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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