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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去年破1388亿非法交易
中国严打地下钱庄

在广州一处地下钱庄窝点,嫌犯向警方交出巨额赃款。(新华社)

(广州12日讯)中国去年在全国范围开展打击地下钱庄统一行动,广东省成为打击重点地区。民间传闻很多重量级的“老老虎”,因为担心自身难保,正通过各种渠道将手中的资金转移至国外。有分析认为,目前中共公安部打击地下钱庄的大动作,是为了尽可能堵死利益集团带黑钱外逃的渠道。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11日表示,警方在2015年破获83起地下钱庄案,逮捕231名涉案嫌犯,并查扣约2072亿元(人民币,下同,约1388亿令吉)的涉案金额。



副局长吴义来表示,目前查处的地下钱庄案件中,主要有3种手法操作,即现金交易和跨境汇兑型、境内外资金池对敲型,和直接把人民币转出境外。

收购外币支票支付现金

“在传统的现金交易和跨境汇兑型,如东莞市警方侦破的周氏地下钱庄案中,嫌犯先‘收购’当地外贸企业的外币支票,再支付人民币现金给客户,非法买卖7亿元的外汇。

“在资金不出境,境内外资金池对敲完成交易中,游姓嫌犯主导的地下钱庄先在惠东县成立商行并大量开立账户,其合作伙伴则在香港开立账户。

“客户将人民币打入境内的账户后,香港同行就按约定汇率从香港账户向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打入外币。从2008年至今涉案金额20多亿元。



“在直接把人民币转出境外或虚构贸易背景实施骗汇中,地下钱庄先在境内外设立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等手段向银行骗购外汇,然后对外付款,将资金转移出境,涉案金额达346亿元。”

成员多数与港澳台联系

警方查处的案件显示,广东地下钱庄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以及部分侨乡,其成员大部分与港澳台有联系。

黄指出,广东是全国打击地下钱庄的重点,而以深圳、珠海为代表的珠三角地区是重点中的重点。

据广东警方的统计,在2015年破获的案件中,有32件在深圳发生,涉案金额占全部的一半有余。

贪官转移千万元用于赌博

中国一些贪官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千万元用于赌博。

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队长张维表示,警方在查办何氏地下钱庄案中,发现其中一名客户是被通缉的李姓贪官。

私吞6千万公款外逃

“李在担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期间,私吞人民币9400万元(约6320万令吉)公款后外逃。

“李经常到澳门赌博,需要从中国把人民币转至澳门换成港币,遂在2009年向何提出兑换港币的需求,经协商达成协议。

“首先,李在中国将人民币转账到何提供的中国银行账户。然后,何指其胞妹将钱转至珠海一地下钱庄指定的账户。地下钱庄收款后在澳门支付港币给何,最后由何将港币转至李在澳门赌场的账户用于赌博。”

自2010年开始,李通过何的地下钱庄,先后从中国转账1281万元(约860万令吉)。何则以手续费获利共计3万多元(约2万令吉)。据悉,李在2015年5月被引渡回国。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表示,在83宗案件中,已确定有4宗与贪官转移赃款有关。

“由于通过地下钱庄交易的人未必用真实身分,经营者也只收钱不问身分和资金来源,实际上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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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国家银行5年内 年均接187地下钱庄举报

(吉隆坡26日讯)在过去5年,国家银行年均收到187起地下钱庄举报,考量其对国家经济、声誉、资金外流及金融体系信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政府拟修改现有法案以加强执法,包括对地下钱庄活动罪行处以强制监禁和最低5万令吉罚款。

根据国行统计,对违法者实施的罚款额非常小,仅相当于地下钱庄预估价值的0.02%,而且几乎一半(或45%)的无牌货币服务案例,只被处以5万令吉或更少的罚款。法院对罪犯判处的刑期仅为1至3天。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今日在国会阐述2024年货币服务商业法令(修正案)二读时,如是指出。

她说,该修正法案旨在进一步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以确保国行可采取更有效的执法行动,打击无牌货币服务或“哈瓦拉”(Hawala)和持牌人不遵守法律的行为。
货币服务商业法令于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授权国行监管货币服务业务,包括货币兑换、汇款和货币批发三类业务。

构成严重犯罪行为

不过,该行业仍受到无牌经营困扰,地下钱庄活动不仅触犯这法令条规,也因与2001年反洗钱、防止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挂钩,构成严重犯罪行为。

林慧英说,大马将于2025年接受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领导的相互评估,因此需采取措施打击地下钱庄活动,以免其继续蔓延,进一步影响我国评级水平。
2024年货币服务商业法令(修正案)的重要条款包括:
1)修改“Money-changing business”(货币兑换业务)英文词为“Currency exchange business”(外汇兑换业务),避免公众对“货币兑换业务”和“放贷业务”等术语产生混淆,同时改善行业形象。
2)对无牌经营金钱服务业罪行处以强制监禁和最低5万令吉罚款等。

无人认领款项管理

林慧英说,2024年无人认领款项法令(修正案),符合当前维护大众利益所需,也有助提升无人认领款项管理的运作。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这法案的第二和第三读后,下议院在大多数支持的声浪下通过。

她在法案总结上指出,拟议修改也将改进公共服务的传递效率,为政府带来长短期的节省。这法案旨在修订1965 年无人认领款项法案第 1 至 12 条文。

目前由公司持有并存放在未认领款项登记处的无人认领款项,将被存入政府的综合信托账户。15年后,信托基金下未认领款项将被转入综合收入账户。

该法案第 11 条的拟议修正案将把有关期限缩短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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