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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更换接驳车身部件
车厂即起可申请执照

理事们举杯敬酒,欢庆公会成立39周年。左起为甘耀晖、潘金祥、李庆皎、叶华、诸顺发、诸炳发、陈金明、廖锡信、翁国华、詹德祥、江国强、叶国忠、杨国明及叶顺吉。

(吉隆坡9日讯)马来西亚汽车修理厂商总会总会长拿督褚炳发说,欲为发生严重车祸车辆更换接驳车身部件的车厂,可从即日起免费申请陆路交通局发出的执照,为期半年。

雪隆汽车修理商公晚宴



他指出,欲申请有关执照的车厂必须是大马普通保险协会(PIAM)及总会会员,要了解详情则可联络总会秘书处。

褚炳发也是雪隆汽车修理商公会主席。他昨晚出席雪隆汽车修理商公会庆祝成立39周年晚宴时,这样指出。

他也指出,总会已开启手机应用程式,遇到车辆抛锚或交通意外的车主,可即刻寻找该会会员车厂协助。

“总会将设立全国属会会员的网站,让会员能马上得到同业们传达的讯息,而有关应用程式也会放在该网站。”

他指出,时下车辆科技日新月异,所有车辆都迈向电子化,若缺乏相关知识,难以在修车行业立足,总会于5、6月间开办汽车维修短期课程班,提升会员技术水平。



修车业须与时并进

财政部副部长拿督蔡智勇高级机要秘书田明发指出,大多数汽车已电子化,汽车修理领域必须与时并进,才能符合时代需求和演变及消费人要求。

他说,各领域的人才不断自我提升,才能避免被时代洪流淘汰。

“若公会面对问题,财政部很愿意协助。”

他说,在面对全球大环境不可预知的演变下,今年我国将面对更大的经济挑战。

他呼吁商团和组织照顾会员福利的同时,也应负起社会责任,以广大群众利益着想。

出席者有财政部副部长拿督蔡智勇高级机要秘书田明发、隆雪华堂副会长李福旺、华人行业社团总会署理总会长林金宋、诗巫车辆修理同业公会主席张元保、古晋省汽车修理商公会主席黄佑吉、泗里街车辆修理同业公会总务陈忠广、沙巴州汽车维修同业公会总务庄亚苟、吉玻汽车修理厂商公会主席苏勇安、霹雳汽车装修厂商公会会长邝伟光、东海岸汽车修理商公会主席李爱真、森甲汽车修理厂商公会主席马兆基、柔佛汽车修理厂商公会会长梁金泉及槟威修理车厂商公会总务许广城等。 而雪隆汽车修理商公会的出席代表则是会务顾问拿督何远平、陈松明、黄贵祥、杜汉光、李天送、署理主席陈金明、副主席李庆皎、杨国明、查账潘金祥、总务叶华、副财政诸顺发、副总务江国强、理事翁国华、叶顺吉、叶国忠、詹德祥、甘耀晖及廖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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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接驳车被交通局充公 法庭判女子获赔逾13万

(槟城15日讯)一名女医生无意间买到一部接驳车而被陆路交通局充公,她上法庭寻求公道后,获得高庭宣判陆路交通局有责任保存准确的车辆登记,特别是标记为接驳车的车辆。

法官安南波鲁杜莱在这项标杆性判决中,宣判起诉人赫玛(33岁)获得13万9000令吉的车价赔偿及1万令吉堂费。

法官说:“陆路交通局在发现这是接驳车后,应立即扣押。”

网媒“今日自由大马”报道,赫玛3年前无意中买到一辆接驳的2013年款丰田 Vellfire休旅车,陆路交通局在10个月后充公了这部车子。

诉讼第三答辩方联邦政府,将赔偿赫玛及负责堂费。

赫玛在2022年5月起诉槟州陆路交通局局长、陆路交通局总监及联邦政府,指该局无法合理解释,为何在她登记车辆时没有发现到篡改行为。

她说,该局充公其汽车时,指她的汽车的底盘及引擎号码已被篡改。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K.西蒙慕拉里在法庭陈词时指陆路交通局疏忽,允许Vellfire的底盘及引擎号码注册到另一辆轿车。

他说,根据该局向法庭提呈的顺序,被盗的Vellfire是在怡保注册,底盘和发动机号码源自此前在柔佛注册的另一部汽车。

他指出,根据该局证人的证词,无证据显示Vellfire原车主没有到在怡保的车主换名现场,即使法律有此要求。

“从那时起,这辆被盗的汽车就遭到非法注册,并多次转手,最后被他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

该局在答辩书中指起诉人的车子是接驳车,而且是2019年在森美兰拉务被盗的车子,而底盘及引擎号码则来自在柔佛注册的另一部车子。

答辩书指在柔佛注册的车子,在2018年的一宗意外后归一家保险公司所有,车子隔年被拍卖。

“之后的买家试图换名时,发现车子‘已注册’。

“该局没有义务在注册前检查轿车,因这是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的责任。

“注册过程仅根据所需文件,因此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告诉起诉人其汽车被充公的原因。”

法官安南说,起诉人不晓得自己买到接驳车,而且由于之前有多个车主,所以并没有任何疑心。

他指出,该局早在2019年12月6日,即起诉人购买该部汽车的8个月前就掌握证据,显示该部Vellfire可能是接驳车,但什么也没做。

“槟城陆路交通局局长和该局总监因此违反了法定职责。”

高级联邦律师慕哈末欣迪代表陆路交通局和联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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