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报穷局:免破产人数增影响经济
年助万人脱离穷籍

阿莎丽娜:争取更多拨款,协助更多人“脱穷”。

(万宜6日讯)大马报穷局放眼未来5年,每年协助至少1万名破产者,包括残障人士及慢性疾病病患脱离穷籍,以免破产人数与日俱增下,打击整体经济表现。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我国被判入穷籍者人数越来越多,且日益年轻化,若不积极采取行动,恐将影响国家经济。



“数据显示,国内约2万名报穷者的平均年龄介于25至34岁,而根据大马统计局,2013年至今年8月,2万零36名被判入穷籍者当中,有1109人是25岁以下的青年,情况令人担忧。”

减少50%破产申请

她今日出席1967年破产法令生效日期推介礼后说,因此,随着国会早前通过了1967年破产法令修正案,报穷局已设立了上述未来5年协助至少5万名破产者摆脱穷籍的目标。

“我们已聘请65名兼职员工,以管理脱离穷籍事宜。”

她相信,新法令实行后,可减少50%的破产申请,即1万宗案件。



“国人破产的主因包括错当担保人及信用卡债务。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早前已对我国破产人数与日俱增表示担忧,这也是修正后的破产法令,共进行67处修正的原因。”

她指出,纳吉去年批准拨款120万令吉,协助1万人脱离穷籍,但她会在内阁争取更多拨款,协助更多人“脱穷”。

她补充,让更多人摆脱穷籍,非但可减轻国家经济可能面对的冲击,更可让这些人重新投入社会,为国家经济作出贡献。”

破产法令8项政策转变

2016年破产法令于3月在国会下议院通过,它涵盖8项政策转变,包括保护社会担保人、亲手传递破产通知书、拯救机制、提高破产最低门槛、3年内自动脱离穷籍、债权人不反对下脱离穷籍、一个破产指令系统,以及破产援助基金。

新的1967年破产法令于本月正式生效,当中新增条例,包括允许破产者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在3年内还清所规定的债务后,申请脱离穷籍。

阿莎丽娜指出,1967年破产法令(修正)的其他主要变化,包括让欠债者与债权人在闹上法庭前先进行协商。

此外,债权人被禁止对已逝世的破产者、残障人士或慢性疾病病患采取法律行动。

她补充,将判入穷籍的门槛从欠债3万令吉提高到5万令吉,绝非鼓励国人积欠更多债务。反之,相比其他国家,这个最低门槛仍然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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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过去10年 逾3万35岁以下青年破产

 (吉隆坡26日讯)根据报穷局记录,从2014年至今年5月,我国共有3万1140名35岁以下青年登记破产。

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兰加巴星指出,政府已针对该情况落实数项倡议,包括从今年3月1日起,债务低于5万令吉的破产人士,可有条件地脱离穷籍。

他说,报穷局也已修正1967年破产法令第5(1)(a)条文,已在2020年10月22日颁布宪报,及在2021年9月1日起生效,把申请破产的欠债门槛从原有的5万令吉调高至10万令吉。

他说:“这间接有助降低向报穷举登记破产的人士,包括青年的巴仙率。”

兰加巴星今日在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针对莫哈末哈斯比上议员询问关于破产青年的总数及政府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此回应。

他说,政府也于2017年修正破产法令,让破产人士向报穷局提交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后,可在短时间即3年后,可自动脱离穷籍。

他指出,政府也通过2023年报穷法令修正案,针对自动脱离穷籍的条文作出改善,并于5月24日及本月19日分别在下议院和上议院通过。

他补充,政府已通过国行推介“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原则和负责任融资实践”,协助债台高筑的人士。

“金融机构须确保面对还贷困难的贷款者,获得公平对待和适当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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