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佛教组织处理和防范性侵事件之我见
(〈登彼岸〉网络版)

月前马来西亚佛教界传出出家人疑涉及性侵的事件,让人痛心疾首,但是这类事件不是第一次发生。而这类事件发生后,我们常常会听到有人吁请佛教组织出来主持公道,并要求佛团不要掩盖,而要秉公处理。这一次也不例外,也有人针对此事向佛教组织公开喊话,但是我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我们必须理解佛教组织不是独立于国家法律之外的机构,佛教组织不能像武侠小说里的张三丰,可以自己处决宋青书或电影里的富员外可以处决自家的丫鬟。性侵是刑事罪,只有国家执法单位有权执法,任何人犯了性侵罪都必须交由相关执法单位处理。佛教组织不能代为执法,也不能代受害者讨回公道,受害者必须向国家执法机关投报,并提供法律所需要的证据。法律上,佛教组织也不能包庇加害者,更不能施压受害者不能报案,如果真有这样的事,受害者也一样应该向国家执法机关投报,并由有执法权的当局去处理。



不应置身事外

当然,这不表示佛教组织就能无动于衷或置身事外。事情发生在佛教道场或佛教活动,涉案者是佛教的宗教师,除了交由执法单位去公正执法之外,佛教组织也必须在道义上协助受害者以及在宗教范围内处理好应该要处理的事。首先,性侵除了是犯了国家律法,也犯了佛教的戒律。佛教界应该依据佛教戒律勒令犯案者还俗,并且不能再让他主持佛教活动。但是,我们也必须无奈的认清一个事实,在马来西亚并没有法律条文规范出家人,也即是说,如果对方坚持不还俗,佛教组织其实也无能为力。另外,涉案的出家人还俗后还是能够再次出家,这样的事也的确发生过。

除了以上事后所采取的行动,我们更应该思考为何这类违法的事件会一再发生,以及如何避免以后再次发生。据我所知的个案,性侵事件的加害者都是男出家人,而受害者也是男众。这是不是因为加害者知道如果受害者是女生,其后果将会很严重,还是这些加害者根本就是同性恋者?又或者就只是很简单的因为女生在这方面比男生更懂得保护自己,因为师长和社会更常教导女生要如何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反之,对于男生,我们向来缺少这样的教育。

另外一个可能的原因会不会是因为在佛教道场里,我们一般会禁止女生单独和男出家人共处于密室,但是对于男生则几乎不以理会。因此,佛教道场,特别是设有佛学班的道场,今后除了出家人和异性同学的互动,也有必要更小心处理出家人和同性同学之间的互动。我们也必须教育我们的青少年乃至于成年的在家居士,不要和出家人,即使是同性出家人,有亲密的肢体接触。同时也要教育他们,出家人不会基于任何理由要求任何肢体接触,如果有任何出家人提出如此的要求,必须勇敢的拒绝并告诉家长或其他法师或佛学班老师。

议事应在公开场合进行



其实,我认为如果出家人和在家人有需要议事,应该到公开的场合进行,比如大殿、会议室或教室等,而完全不该在出家人的寮房或任何封闭的卧室。这不仅适用于青少年学生,也适用于任何在家人。同时,道场的设计也应该把法师寮房孤立起来,而不应该和在家人的寝室、会议室、办公室、教室等毗邻,以避免任何人可以借用办公、议事或上课之理由接近法师寮房。这也可以杜绝任何桃色事件的发生。这不仅是在保护我们的青少年,同时也是在保护我们的出家法师。

我们必须创造适合法师修行和居士学佛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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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弄丢同学橡皮擦 9岁女童以自己抵债

(吉隆坡6日讯)一名9岁女童因弄丢同学的橡皮擦,竟自愿让两名9岁和10岁的男童轮奸,以作为“抵债”。

此事是于数个月前,发生在登嘉楼。由于此案都涉及少于10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刑事责任,加上没有证据,因此当时警方没有立案。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总监拿督斯里苏海利于今日出席2024年国际执法峰会(IRC)后,向记者这么表示,不过,基于这类似的案例已逐渐变成新趋势,警方已重新开档调查。

他披露,该名女童是在没钱赔偿同学下,以相互仿效色情片上的内容,作为“抵债”的条件。

他说,过去几年涉及未成年人的强奸案有激增的趋势,主要是孩童接触色情网站,因此许多未足10岁的孩童,已懂得一些与性相关的知识。

“在冠病疫情之后,涉及网络的性罪案有明显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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