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狮城瑞意银行前职员
杨家伟面对新控状

(新加坡12日讯)因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事件被控的新加坡瑞意银行前职员杨家伟,今日面对额外控状。

最新控状指杨家伟(33岁,译音)为了把1195万美元(约4780万令吉)从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转入大马年轻商人陈金隆(译音)的公司Affinity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有限公司,而冒签一封推荐信。



冒签推荐信

这是杨家伟自上月16日被控后,控方第四次向法庭呈新控状,他面对的控状已累计至7项。

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曾是1MDB子公司。

杨家伟之前已被控6项控状,包括一项接收赃款、一项转移赃款,妨碍司法公正及欺骗各两项。一马子公司Brazen Sky的名字出现在控方早前提呈的其中一项欺骗控状里。

主控官郭民力第二副检察长也在庭上透露,杨家伟的妻子和父母目前都正因洗黑钱活动接受调查。



法官批准继续还押杨家伟,案件展期至下周四(19日)过堂。

包括杨家伟在内,目前已有两名新加坡人与1MDB事件扯上关系而被控,另一名被告洪伟庆(34岁)面对一项行贿控状。洪伟庆已在星期一时获准以10万新元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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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滥权洗钱案 辩护律师:45亿贷款文件非纳吉签名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辩护团队辩称,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从德意志银行获得9亿7500万美元(45亿令吉)贷款的5项董事通函决议(DCR),并非由纳吉签名。

反贪会调查官努艾达阿里芬则不同意此说法,并重申志期2014年的5份文件上的签名笔划,与前首相的签名相符。

纳吉律师旺阿兹万艾曼与控方第49名证人的努艾达,今天在涉及22亿7000万令吉1MDB滥权和洗钱案中,针对与纳吉第四项滥权指控相关的5份文件的签名,持不同观点。

第四项指控是4项对纳吉滥权和 21项洗钱罪名的一部分。控状指他利用当时的公共职务,获取总额为4457万0920令吉70仙的金钱。有关文件与纳吉涉嫌滥权使1MDB能源公司获得9亿7500万美元贷款有关。

此案由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审理。旺阿兹万也在庭上针对上述5份文件上的签名,与另一份带有纳吉确认签名的文件进行对比。

他指董事通函决议上签名的笔划,与纳吉的真实签名不符。

尽管努艾达阿里芬认同这5份文件的笔划略有不同,但她坚称它们最终属于纳吉,并指前1MDB总执行长在调查期间告诉她,逃亡商人刘特佐把有关文件带给纳吉,让当时的首相签署。

努艾达也不同意辩护律师的论点,即1MDB董事会被涉嫌伪造的纳吉签名误导,认为当时的首相已批准该交易。

不过,努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观点,即5份董事通函决议是前1MDB顾问委员会主席纳吉滥权案件的关键文件证据。

2014年,1MDB曾寻求9亿7500万美元的贷款以回购在Aabar Investment PJS的股份。

科林劳伦斯较后择定此案周一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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