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林冠英:收购4大道
政府省下53亿赔偿金

(吉隆坡22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说,政府收购4条大道将省下需给予特许公司53亿令吉的赔偿金,若收费大道收购过程顺利,政府将通过财政部机构旗下的子公司——特别用途公司(SPV)于今年12月31日接管相关大道。

财政部机构已向金务大(GAMUDA,5398,主板建筑股)报价,献议以总共62亿令吉收购4条大道特许经营权的全部股权。



金务大周五向大马交易所报备的文件显示,财政部机构是向金务大献购旗下4家大道公司,分别是Kesas私人有限公司、Sprint私人有限公司、Litrak私人有限公司与Smart私人有限公司。

这4家公司分别掌控4条大道,分别白蒲大道(LDP)、吉隆坡西部疏散大道(Sprint)、莎阿南大道(Kesas)及精明防洪隧道(SMART)。

林冠英今天发文告说,收购4条收费大道是希盟减轻使用者负担和实践承诺的第一步。

他指这次献购的成功取决于尽职调查、特许公司足够的股东和债权人给予支持、以及内阁最终的批准。

全国人民将享受到好处



林冠英说,收购这4条大道将直接节省纳税人因冻结大道收费率直至特许期结束而得赔偿特许公司的至少53亿令吉。政府接管这些大道后,不再需要作出这种赔偿。

“这也意味着政府在未来数年,将能拨出超过53亿令吉额外开支,协助马来西亚人民。换句话说,不仅大道用户能省下路费,全国人民亦将享受到好处。凡此种种,证明了国阵政府下的收费大道特许经营模式只对特许公司有利,而不利于人民。”

他指政府已与相关特许公司进行积极协商,以取得最合理献购价,使其不仅能给人民带来最大限度的回报,亦不会对政府造成任何财务负担。

林冠英说,特别用途公司将通过发行债券以便为62亿令吉献购价提供资金,而收取疏导费将足以支付偿还该债务及所有运营和大道维护支出,并无需财政部的拨款:“换句话说,此收购将由收取疏导费而自行偿还,当中不会需要政府的额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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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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