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一杯“美禄冰”卖3.2元
餐馆东主罚3万或监半年

“美禄冰”每杯3令吉20仙,餐馆东主惹上官非。

(亚庇7日讯)一杯美绿冰售价3.20令吉,地庭以不合理的售价为由,罚款一名餐厅业者3万令吉或坐牢6个月替代。

据了解,这是国内首宗餐厅因售价不合理而遭控上法庭的案件,主控官证明表面证据属实后,法官依古斯拉判处被告斯罕沙林(28岁)罪名成立。



被告被指无法向执法当局出示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的美禄冰销售单据,结果在2011年价格控制和反暴利法令下被控。

被告在2016年5月9日起的7天内没有在标出美禄冰的价格,也无法出示购买美禄、炼乳及冰块的发票。

被告是于2016年10月24日首次被控上法庭,他聘请律师PJ柏雷拉辩护,该案件由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主控官乔菲里负责。

与此同时,沙巴贸消部副主任在记者会上说,执法人员发现被告售买的美禄冰每杯叫价3.20令吉,消费者认为其价格相当昂贵。

他希望商家或餐厅业者从此案件吸取教训,不要把食物价格标得太高。



“若消费人对购买的物品,包括饮食价格存有怀疑,他们应向贸消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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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骚扰案嫌犯 前女警曹遭判罚8000令吉

(吉隆坡13日讯)一名前女曹长收贿6000令吉以包庇一名骚扰案嫌犯,今日被吉隆坡地庭判处罚款8000令吉。

39岁的被告玛蒂莎是在2项替代控状中认罪,法官苏珊娜因此做出上述裁决,若无法缴纳罚款,被告可以监禁40天取代。

《大都会日报》报道,根据替代控状,这名吉隆坡刑事调查局妇女及儿童性犯罪组前助理查案官,被控于2022年在吉隆坡警察总部及蕉赖9英里的加油站,向一名男子收受60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检控官努鲁阿提卡副检察司表示,贪腐罪已损害警察的名声,并且降低社区对警方的信任。

“被告收受贿赂,不对性犯罪嫌犯采取行动。公共利益因素是法庭在决定对被告的处罚时,主要考虑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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