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赌博,禁得干净吗?/许国伟

先说个故事。大清朝是严令禁赌的。

从顺治皇帝入关后,清朝要吸取明朝灭亡教训,尤其是官场腐败风气极坏问题,就下旨禁赌。

清朝严禁官员涉嫖和涉赌,一旦官员涉赌遭检举,即刻革职戴枷还要鞭一百下,而且永不叙用。

至于民间赌博,也是明文规定要抓的,开赌坊靠赌博发财的,要打屁股还要没收财物。但是,不论是从影视作品到描写清朝生活的著作,都会觉得清朝怎样都不像严令禁赌啊!

清朝越禁越滥

确实,大清朝是严令禁赌,但大清朝也是赌得最厉害的时代。

原因很多,一般来说,都跟执法不力、收贿放纵、官吏腐败阳奉阴违、人性使然无法禁绝。

清朝不但赌的花样百出,且上从高官下至百姓都赌;虽明文禁赌,可地下赌场比比皆是,还有睁只眼闭只眼的博弈游戏盛行。

其实,大清不只是禁赌,也禁黄禁烟禁毒;结果越禁越滥,晚清时黄烟毒赌全都兴旺发。故事说完了。

当然,赌博是不好的,赌博也会害人害到倾家荡产,赌博也会制造许多社会问题。

现在吉打政府禁投注站营业后,伊斯兰党也促请联邦政府拿出政治决心,在全国落实禁赌,希望通过禁赌让赌徒绝迹。

这“希望”固然很美好,但赌这回事从来没消失。

若政府要禁赌,就要有“狮子搏兔亦用全力”的觉悟,不只是台面上禁赌,更要取缔扫荡地下赌博,毕竟地下赌博的祸害更多更烈。

禁赌自我催眠

问题是,现在有网络赌博,不只流毒更广,更是官府管制不到的。

那是否意味当官的只要宣布禁赌,至于黑市、地下、网赌衍生的社会问题,都不是当官的责任了?

若是如此,这样一纸公文令下禁赌,除了自我催眠眼不见为净,更只是把赌博问题都扫进地毡下,只满足了官样文章的关键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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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5青年被控网赌不认罪

(槟城17日讯)5名青年早前涉嫌参与网络赌博活动被捕,今天一起被控上庭,惟他们皆不认罪,推事允许每人以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推事阿兹兰将案件展至6月24日过堂,被告也被勒令需每个月第一天到最临近警察局报到,直到案件审讯结束。

5名被告分别是黄清文(30岁)、黄家俊(20岁)、林伟恩(30岁),林伟峰(19岁),以及李凯文(30岁)。所有人名皆译音。

被告代表律师K.马亨德伦求情时说,首名被告单身,是一名销售员,月入1800令吉,并需要照顾父亲;次名被告单身,为送餐员,月入1500令吉。

他说,第3名被告为厨师,月入1200令吉,并有7个月儿子要抚养;第4名被告为送餐员,月入1500令吉,并需要照顾父母;第5名被告为房地产经纪,月入1800令吉,需要照顾有心脏病的母亲,希望法庭能减低保释金。

根据控状,被告们被控于2024年5月14日晚上11时30分,在峇都蛮某公寓参与非法网络赌博,抵触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4(1)(g)条文。在该项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以及监禁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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