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装腔作势者希山:有多真实?/卡迪贾欣

在互联网驱动一切的今日世界,对某件特定流行议题的讨论,就是“喋喋不休者”所偷瞥。讨论焦点会被解读为某些幕后会发生的事件。



最近喧嚣的马来西亚政坛,试图分裂希盟就成为此喋喋不休者的集点。这可能不是一个陌生的讨论,分裂希盟一直是国阵的目标。可是在2018年全国大选,国阵却太弱了,不仅没能击退希盟,还输了政权。

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领导的几位国阵高层领袖接二连三被控上贪污,进一步削弱国阵的实力。其他还包括前副首相暨现任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纳吉的左右手拿督斯里阿都阿兹和丹斯里莫哈末依沙。

然而,却从那时开始,希盟的知名度下滑及失去人气,人民对冗长的纳吉审判变得不感兴趣,巫统一些分子打破了等级,开始促进他们的“马来人——回教”议程。

延长对纳吉的审判可能会成为希盟政府的负担。就连资深记者都在问,纳吉是否犯有那些他被指控的可怕罪行,为什么要花这么长时间来证明他的罪行?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无知的问题,但他们可能是对的。看看纳吉从“我的老板”(bossku)那里得到的英雄迎接吧。法庭的公众舆论可能会转而支持他。



对纳吉和他的同伙态度软化,部分原因是他们的刑事审判进展缓慢,这也鼓舞了一些巫统领导人。他们不一定会站在纳吉或阿末扎希这一边;相反的,他们想把巫统从这些有劣迹的人手中夺下。

温和政风生存关键

由于缺乏明确管理,目前巫统领导层被视为倒退向纳吉时代,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实际上已成为党实权领袖。与纳吉和阿末扎希的言论相比,巫统党员和公众似乎更重视他的谈话。

曾有一段时间,该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出任代主席时,被视为巫统的一线希望。紧随其后,就是巫统林茂国会议员凯利。但当阿末扎希重新执掌巫统后,莫哈末哈山似乎光芒尽失,巫统改革的希望也随之减弱。

因此,希山慕丁的崛起,以及在较小程度上凯利的崛起,那是非常令人兴奋的发展。就我个人而言,我相信这两位温和的马来人可以解决巫统的领导层难题。

让巫统回到最初的温和政风是它生存的关键。以目前形式,它正面对捍卫回教社群运动的政治合作者伊斯兰党压垮的风险。

在纳吉领导的最后几年,为了对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和其他贪腐丑闻,他采取的手段就是躲藏在马来至上和存亡关头的口号之下。

在2018年5月9日的失败以及移交领导权给阿末扎希后,巫统披上了回教的外衣引诱伊党。上个月在吉隆坡举行的“马来人尊严大会”上达到了高潮。

但并不是每个巫统人都对巫统与伊党和解感到舒服。他们知道伊党迟早会掌控这个家。伊党靠的是宗教炽热,巫统靠的是金钱,而现在巫统最缺的是钱。

与巫伊合作格格不入

巫统创党人后裔之一的敦胡先翁之子希山慕丁,他与凯利在这场巫伊合作大会里格格不入。至于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他会见任何想见他的人,他是全民首相。如果他能与政敌合作来推翻国阵,为什么他就不能与希山慕丁或凯利会面呢?

但是,当纳吉时代担任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出现时,这个故事变得更加耸人听闻了。韩沙再努丁是巫统重要的领袖之一,1998年当安华被政府革除(副首相职位)及被巫统开除,他也牵涉其中。他今年初加入马哈迪的土著团结党,也是最近由4所政府大学联办“马来人尊严大会”的关键人物之一。

因此,当希山慕丁的名字与韩沙再努丁及马来人尊严大会联系在一起时,就产生了这样的推测:这两人正在努力让巫统更接近马哈迪,而这又与希望联盟接班人计划有了关联。

但是,我认为像希山慕丁和凯利这样的人,巫统的生存比希盟的接班人计划更重要。若留交给现任的领导层,巫统将面临一场艰难的生存之战。而希盟的接班人计划在马哈迪向安华移交权力后,将成定局。

但是,我们仍然必须承认,命运并不总是掌握在我们手中,民主进程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请记住,如果有一位最高统治者为所欲为,马哈迪就不会成为希盟的首相。

所以不要太紧张。坐好,放轻松,保持你稳定的心跳。

(作者授权转载·文章纯属个人观点)

卡迪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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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前法官:国会虽有三分二优势 不能修宪变回教国家

(八打灵再也14日讯)上诉庭前法官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尤努斯指出,基于联邦宪法的基本结构原则,即使在国会拥有三分之二多数席位,也不可能修改联邦宪法,把我国从世俗国家变成回教国家。

“非回教徒可任相”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我国是世俗国家,而非回教国家,即使是非回教徒,也可以担任首相。

“宪法是为了所有大马人的和平和稳定而制定,以维护他们的福祉,确保国家的成长和发展。”

希山慕丁在第3届丹斯里陈志勤讲座担任主讲人时,讲述在神圣和世俗之间探索联邦宪法的轮廓。

此讲座是由东方思想研究中心(OHMSI)和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GBM)不久前在皇家雪兰莪俱乐部联办。

宪法10特征证世俗国

希山慕丁在讲座上提及,联邦宪法具有10项特征,证明大马作为世俗国家的地位,其中包括尽管回教是联邦宗教,但宪法规定其立场受到基本自由、公民权、大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离、联邦与州关系、财政、选举和公共服务等条款的约束。

其他特征还包括宪法被称为国家的最高法律,而不是任何宗教的圣书;宪法没有为大马设立回教领袖、保障法治和三权分立、宪法确认国会由多数人做决定、宪法将“成文法”和“普通法”视为我国的适用法律、保障宗教自由、所有内阁部长、国会议员和法官宣誓就职,要求他们“维护、保护和捍卫”宪法,而不是任何宗教,以及担任政府职务无需宗教资格。

希山慕丁表示,联邦宪法第3(1)条文阐明回教为联邦宗教,只是出于仪式目的,而把回教置于比其他宗教更高的地位。

“有关条文阐明‘回教是联邦宗教’,或会要求任何联邦仪式的参与者,有义务根据回教的礼仪,规范仪式的任何宗教部分。

“任何关于宗教的讨论,我们必须抛开情感和非理性,神圣的事物必须与世俗区分开来。正如联邦宪法所规定,每个大马人民都有责任维护大马作为世俗国家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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