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考虑自己和别人安全/啸天

几年前,朋友的儿子驾着老爸买给他的小车在路上奔驰,司机伸手去调整音响,就在刹那间,驾驶盘微微地摆了一下,加上当时车速,整辆小车飞越对面路,撞及另外一辆轿车,朋友的儿子整个下巴不见了。

今时今日,驾车在公路上行走,偶然会跟上一辆开得特别慢的车子,越车一看,原来那位仁兄一手握驾驶盘,一手在用手机。



试想,如果他也在开快车,单手握驾驶盘,两只眼睛一边要看手机,一边要留意前方的交通情况,他真的能兼顾吗?最后的结果,真是无法预料。

交通部副部长拿督阿都阿兹对报章说,司机开车时使用手机引发许多交通事故,政府研究强化AES管制驾车时使用手机。装上新科技可拍下超速、闯红灯,更能逮到驾车时刷屏幕、看信息和玩手机的司机。

他说这个问题日益严重,成了当局目前的“挑战”。

严刑收阻吓效果



这种情景每天都不断地发生,真不知道手握驾驶盘,另一只在用着手机的司机是否知道他们是在冒险之余,也在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

虽然说我们在法律上可以对付这种行为,但放眼四周,不断违规的人还是很多。

报章上经常可以读到这类新闻,看来都无法教育和提醒司机个中危险和严重后果。有时我们甚至怀疑究竟有多少个驾车人士真的知道驾车是否可使用手机的法律规定?

在众多解决问题的方案中,可能还是要回到加重刑罚这项措施,务求收到真正和实际的阻吓效果。

如果发生这类意外或车祸,相信最无辜的是完全没有犯错和防备的一方。

手机的出现带给大家无穷的方便,但是一切都应该朝好方向使用,而不是一手握驾驶盘,一手使用手机,稍不留神,可能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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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骑士车祸瘫痪获赔162万 上诉大逆转改免赔

(高雄16日讯)沈姓男子骑摩托车被超车摔倒瘫痪,台湾桥头地院简易庭判肇事凌姓男子赔偿1114万新台币(约162.8万令吉),案经简易上诉庭审理后大逆转,认为是沈自凌的左侧超车擦撞所致,改判不用赔。

2018年12月10日下午4时多,沈男骑摩托车行经高雄市楠梓区德民新桥下坡路段时,与凌姓男子的摩托车擦撞,沈送医急救后四肢瘫痪。

凌男则说,沈从他左后方超车,未保持适当距离,致擦撞到其摩托车左侧手把,并据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意见、复议会复议意见,都认为他没有过失,桥头地检署也处分不起诉,否认有过失。

桥头地院调查,判决凌要赔偿1114万新台币。

凌不服判决,上诉简易上诉庭,合议庭法官认定是沈车从凌车的左侧超车,时不慎发生擦撞,凌没有过失,改判他不用赔偿,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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