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砂州首长译名之争/王介英

砂拉越州的“州”称号改为“邦”后,于2月15日在州议会以67人支持及6人反对,通过2022年砂拉越宪法(修正)法案,将砂州首席部长的职称改为Premier of Sarawak,马来文称为 Premier Sarawak。英文与马来文职称没有引起争议,唯独这个职称,华文该译成什么,却出现“总理”与“总督”的争论。

砂州华人社团联合总会作为砂州华社的最高代表,主张应当译为“总理”,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却建议译为“总督”。

作为语言文字的工作者、研究者,笔者认为词语中“职称”译名的制定须严格遵守两项基本原则:(一)译名应符合原文“称谓”的语义,越接近、越契合越好;(二)“客随主便”,尊重砂州人民的意愿。不过,这里头有一个大前提必须遵守,那就是要确保不会引起混乱!

一国不容首相与总理

大马作为“君主立宪制国家”,称呼内阁最高长官为“首相”,而“总理”却是“非君主立宪制国家”政府首脑的称谓。

“首相”与“总理”俱为一国政府首脑的称谓,名异实同。因此,一个国家不能同时有“首相”又有“总理”,正如语范副主席杨欣儒先生所指出的,尽管精通中英文的人都公认“总理”是“Premier”的最贴切译名。如果坚持采用“总理”作为Premier的译名,那该如何避免引起混淆,以致引发不必要的误会与误解事件发生呢?

笔者认为在称呼砂拉越首长(Premier of Sarawak)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须称他为“砂邦总理”或“砂拉越总理”,不能舍弃“砂邦”与“砂拉越”,单称“总理”!

锺启章先生在其大作《也谈总理与总督之争》(点击这里)一文中,提到“总督”的称谓带有浓厚的殖民地色彩,而“总督”实指“Governor”而非“Premier”,笔者完全赞成。

砂拉越当局选择采用“总理”还是“总督”,作为局外人,我们只能“建议”,不能干预,也没兴趣干预,以免有人怪我们西马人真多事,对砂拉越的事硬要插上一脚,那就一切交给砂州官方定夺吧!但请明文规定在用华文称呼Premier of Sarawak时只能称为“砂拉越总理”或“砂邦总理”,不能单称“总理”!

(作者为马大中文系前讲师、拉曼大学中文系前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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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砂双溪瑟莱依纳森林 列三色猴栖息保护区

(古晋15日讯)砂拉越森林局将颁布位于玛都县哲莫仁的双溪瑟莱依纳(Sungai Selai Inah)约845公顷森林为森林保护区,该森林是濒临灭绝三色叶猴(Tricolour Langur)的栖息地。

砂拉越副总理兼第二天然资源及城市发展部长拿督阿玛阿旺登雅指出,这是基于在当地展开科学考察发现,那是学名为Presbytis chrysomelas cruciger猴子的栖息地。

这发现已于2024年3月27日发表在国际期刊《Check List - The Journal of Biodiversity Data》中。

“这种猴子仅曾在马鲁丹国家公园被发现。”

他今日在砂拉越议会部门总结时,这么说。

他提到,目前这独特猴子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列为极危物种,并在1998年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列为受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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