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吊诡的马哈迪?/章龙炎

首相敦马哈迪医生8月17日至21日官访中国,在结束访问启程回国之前,马上宣布取消东海岸铁路计划(东铁计划)以及马六甲和沙巴州的油气管计划,表面说辞是因为“国库空虚”以及经济情况不好。过后我们听到这计划可能展延,等到经济情况较好的时候才重启;前天,他在“当今大马”的一项专访里说,东铁计划取消与否还无定案,需要由相关公司决定。

过去三个多月,敦马对前首相纳吉时期的推行好几项大计划(几乎全都涉及中资)是继续还是取消,都没有肯定的答案。在第14届大选前,敦马领导的希盟指控纳吉引进中国投资是卖国的举动,因为中国的投资没有为马来西亚带来好处。



与中国李克强的联合汇报会上,敦马表示认同自由贸易,但自由贸易还须是公平的贸易,并提醒大家要注意“新殖民主义”。敦马不改有话直说的脾性,好像不怕得罪大国的样子,借用西方一些学者对中国崛起可能制造一个“新殖民主义”。

今日不同往日。要是这是他在30多年前第一次任相时候的说法,会引起“第三世界国家”的共鸣;今天使用这字眼,看来是与时代脱节,也让人感觉敦马是从西方的角度看中国的崛起。不过,敦马的思维,特别是在处理我国与他国的国际关系,毕竟还是存在一些所谓的“吊诡”。

例如,不照单全收自由贸易(西方,特别是美国资本与势力深入其他国家的用语),而与代表较不发达国家的公平贸易回应——放到国内的脉络,也就不是人人能够自由竞争……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吊诡”,敦马在很早的时候就说过他第一次领导的政府采取的主义,称为“实用主义”或 “务实主义”(pragmatism)。有学者指出,实用主义与机会主义没有差别。

所以,敦马讲一些自相矛盾、反复不定的话,目的不是要用来说服,而是让人混淆(让一些所谓的学者揣摩他的“言外之意”),达到宣传的目的。可是,在涉及一些好像东铁白纸黑字的合同和协议,有法律的约束力。



即使是纳吉或其领导的政府签下的合约,现在的政府还是要照合约的规定履行责任,例如作出相关的赔偿。

敦马以国债高企(按照希盟政府的定义)及国内经济问题,要中国方面理解,显然的是要中国协助解决纳吉留下的“问题”;中国能理解,但是国内的问题,要由当今政府去解决。

大家不要忘记,敦马第一次当首相的时候酷爱大计划,花巨资眼睛也不眨一下,从来没说过他要节省什么;现在可以“钱不够用”为借口,继续消费纳吉,好像几百亿甚至上千亿令吉也在所不惜,你不觉得奇怪吗?

或许,节省(会省不会赚)只是林财长的台词,敦马怎么想,是完全另外一回事。不是嘛?最终大的决定还是要问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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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起诉敦马收购UEM股份案 高庭撤销哈林沙艾诉讼

(吉隆坡14日讯)高庭批准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申请,撤销商业大亨兼玲珑集团前执行主席丹斯里哈林沙艾起诉马哈迪等三造,在2001年通过国库控股收购UEM集团股份的民事诉讼。

高庭司法专员苏扎娜赛益今日在聆听双方律师的陈词后,批准马哈迪、前第二任财长丹斯里诺莫哈末及大马政府的申请,裁定时效(诉讼时效)有依据。

苏扎娜赛益表示,哈林沙艾提出的诉讼已过了时效,因此撤销其诉讼。

高庭同时谕令起诉人哈林沙艾需向答辩人马哈迪、前第二任财长丹斯里诺莫哈末及大马政府支付1万令吉的堂费。

哈林在去年8月2日入禀诉状提到,他原有意私营化UEM,让UEM成为玲珑子公司,以使他能够获得UEM全面控制权和拥有权。

不过,他说,马哈迪及诺莫哈末指示他不要全面收购,因为政府想要通过国库控股或国库控股推荐的机构全面收购UEM所有股权。

他被指示退出UEM和玲珑股东身分,以及包括两家子公司在内的董事职,促使他将玲珑及UEM的控制权移交给政府,并亏本脱售其玲珑股权。

他提到,国库控股通过子公司Danasaham收购UEM所有股权,从而获得UEM控制权,而当时UEM持有玲珑32.6%股份。

因此,他针对政府在2001年7月至10日期间强迫收购股权,要求法庭宣判他是玲珑股东及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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