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合同一词在中国法的涵义/罗章武

什么是合同?很多人都觉得合同就是契约,一旦签订,不管合理与否,都对双方有强制约束力。

马来西亚法系属于普通法,与其他英美国家一样,认为契约至上,绝对尊重当事人契约自由。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一宗判例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法官在判决中指出,“当合同用词非常清晰时,法庭必须赋予合同效力,即使结果看起来不合理,并且, 法庭无权干预或修改合同,避免不公平或不便”。

与此相反,中国合同里常见的开场白是“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了本合同……”。中国《民法典》第533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例如,全球供应链短缺,汽车行业的半导体晶片异常缺货,则合同双方应按照新情势来修订合同。再以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签订的1962年供水协议为例,虽然两国白纸黑字签了字,但是合同内容与现今情势非常脱节,按照中国法,也可以修订。

执其两端是关键

假如一个合同利益安排不合理,对方可能会毁约,也可能会在执行中打折扣,还可能会以后永远不再跟你合作。那么你在这张合同上占到的所有便宜,都会在未来还回去。《中庸》里面有一句话最常被引用,就是“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关键在于如何“执其两端”。

问题从来都不止一种解决办法。解决问题,要全面、要灵活,切忌片面化、简单化。以水为例,水有两个极端,一端是零摄氏度的水(然后固化为冰),一端是一百摄氏度的水(然后气化为汽)。

其次,了解如何使用不同温度的水。用水一定是根据客观需要,灵活地变化。如炎热夏天将啤酒冷浸,水温四五摄氏度至七八摄氏度不等。如泡澡要用热水,四十摄氏度左右。如冲茶必用高温水,而同是冲茶,水温要求亦不同,龙井、碧螺春是八十摄氏度,普洱、乌龙茶、铁观音是沸水。如此等等。

种种不同的用水方法,其中的道理就是“执两用中”。中,不是数学和物理的中间、一半、百分之五十,而是抽象的哲学概念,意在中正、不偏、适度、恰当。

主动提修改合同

所以说,一旦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自己占了不合理的便宜,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主动提出修改合同。合同不是固化不合理利益的工具,而是对双方合理利益安排的反应。

(作者为马来西亚中国法律联合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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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律

工作合同重要吗?/刘健辉

问:

你好,我刚从大学毕业。

几个月前去应聘工作并被录取了,雇主告知:“你明天可以来上班了!……

我没多想就开始工作了。虽然基本的工作条件都谈好了,但是雇主迟迟不出工作合同给我签署,我对这一件事也感到很无奈、沮丧。

我听闻,倘若没有工作合约,那么我就不算员工,法律也无法保障我。请问是真的吗?

答:

其实,不管有没有签署一份正式的工作合约,只要身为员工的你正式到公司上班,公司也有发工资给你,那么你就是属于是公司的员工了,也会受到相关法律的保障。换句话说,只要你做了一天的工作,就表示你也是公司的员工了,公司是不可以在没有合情合理的理由下把你解雇的。

而既然你工作了数月,就应收集足够的证据,比如说:薪水单、公积金单据、社会保险单据等等。

员工可以透过很多方式被录取和雇佣,一些雇主会提供一份列出基本条款的“录取通知书”,然后是一份包含更详细条款的雇佣合同。不过大多数公司或雇主都只出示一份文件,无论是录取通知书或工作合同,重要的是所签署的文件是否有法律约束力,并且生效。

严格上来说,就算是没有录取通知书,只要你上班了并且也收到工资,那么雇佣关系算是开始了。

建设性解雇

在Tadjul Maulud Bin Zoor  v CRSM Construction (M) Sdn Bhd(2022)案件里,劳工法院认为当员工拒绝签署工作合同的情况下,雇主是有权力解雇员工的。相反的,倘若雇主拒绝给予员工签署合同,我认为这一构成了建设性解雇了。 

“建设性解雇”的定义是一位雇员因雇主的行为构成对雇佣合约的违反,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工作而被迫辞职。

其实,马来西亚的1955年劳工法令没有提及建设性解雇或“Constructive Dismissal”这一个定义,但是我们可以从不少的法庭案件推定建设性解雇的定义。一般上,身为员工,如要在建设性解雇下向雇主提出诉讼索赔,就必须证明雇主的行为导致了他无法继续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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