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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男闯森林保护区 罚7000令吉或监6个月

(江沙9日讯) 在没有准证下进入森林保护区的8名男子,今日俯首认罪,每人被判罚款7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

8名被告今日在江沙法庭,他们分别是莫哈末苏克里(48岁)丶嘉米尔(55岁)丶兹莫哈末拉比拉(36岁)丶莫哈末法兹里(44岁)丶法米(35岁)丶莫哈末利祖万(41岁)丶莫哈末安努瓦(50岁)及阿祖鲁(41岁)。

8人各面对一项控状,根据控状,他们于今年3月7日至8日,无执照进入上霹雳万汀永久森林保护区第359区域,触犯1985年国家森林法案(修正)第47(1)(c)条文;并可在第47(4)案下判刑,罪成者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阿末阿哈说,8名被告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他们并没有涉及炸鱼,只承认没有准证闯入森林保护区,因此求减低罚款。

他说,基于全部被告当庭认罪,节省法庭时间和精力,因此希望能获得最轻刑罚。

此案主控官为霹雳州检控主任万阿兹马及布拉妮副检察司。

法官罗海达聆听双方诉求后,判每名被告各罚款7000令吉,若无法交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替代。

根据案情,上霹雳森林河流一带发现鱼尸,相信有一群男子涉及炸鱼事件,此事由到该处垂钓及休闲的被告们与友人发现。

被告与友人3月20日主动到上霹雳森林局协助调查,他们因非法闯入森林保护区当场遭扣留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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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骚扰案嫌犯 前女警曹遭判罚8000令吉

(吉隆坡13日讯)一名前女曹长收贿6000令吉以包庇一名骚扰案嫌犯,今日被吉隆坡地庭判处罚款8000令吉。

39岁的被告玛蒂莎是在2项替代控状中认罪,法官苏珊娜因此做出上述裁决,若无法缴纳罚款,被告可以监禁40天取代。

《大都会日报》报道,根据替代控状,这名吉隆坡刑事调查局妇女及儿童性犯罪组前助理查案官,被控于2022年在吉隆坡警察总部及蕉赖9英里的加油站,向一名男子收受60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检控官努鲁阿提卡副检察司表示,贪腐罪已损害警察的名声,并且降低社区对警方的信任。

“被告收受贿赂,不对性犯罪嫌犯采取行动。公共利益因素是法庭在决定对被告的处罚时,主要考虑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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