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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仍在上诉 纳吉父子获准延期破产程序

(吉隆坡19日讯)高庭基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以及其儿子拿督纳兹福丁分别被指欠税16亿9000万令吉以及3760万令吉的上诉还有待联邦法院审理,所以批准纳吉父子申请延期破产程序。

纳吉和纳兹福丁的代表律师魏永康受询时说,高庭副主簿官艾达拉哈尤今日在线上案件管理时批准有关申请。

“申请延期破产程序是为了让我的当事人能够针对针对被指欠税的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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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纳吉父子上诉 税收局:准备好应对追税案审讯

(吉隆坡17日讯)随着联邦法院宣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其儿子拿督纳兹福丁需支付约17亿令吉未缴税款后,内陆税收局已准备就绪对他俩继续展开追税的案件审讯。

内陆税收局发言人兰吉特说,法庭的判决已为案件审理铺平道路,而税收局在等候重新审讯之际,已做好一切准备。

“根据联邦法院的裁决,税收局现在可以继续处理有关案件;这宗案件在纳吉和纳兹福丁获得暂缓执行后被搁置。”

她告诉《新海峡时报》:“执行判决是正常程序,即税收局追回到期的应付金额。债务人必须支付未偿还金额或安排分期付款。”

联邦法院昨日一致驳回纳吉和其儿子拿督纳兹福丁针对内陆税收局在向他们追讨逾17亿令吉税款诉讼中获得简易判决,而提出的上诉申请。

换言之,内陆税收局可从即日起向纳吉父子追讨上述这笔税款。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是在今年6月14日聆听了纳吉父子(上诉方)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和税收局的律师哈兹丽娜的陈词后,在昨日作出上述裁决。

另四司为丹斯里娜莉妮、拿督莫哈末扎比丁、拿督林添钻以及拿督阿布峇卡。

娜莉妮在裁决时指出,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6(3)条文并没违反联邦宪法。

法官也指政府征税是为了让国家持续运作,因此所得税法令赋予内陆税收局以“先付款、后再谈”的基础,向纳税人追讨税收。

根据马来西亚的税收法,即使纳税人要对税收评估向所得税特委会提出上诉,但在上诉期间必需支付所得税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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