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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骑士撞路洞受伤 告修路公司胜诉获赔72万

(吉隆坡29日讯)新山地庭今日裁决道路维修公司须向3年前骑摩托车撞路洞受伤的中年男子赔偿72万1000令吉,以弥补他所遭受的损失和伤害。

起诉人是49岁的拉查里。他于3年前在马赛城花园(Taman Kota Masai)一带骑乘摩托车时,因撞及路洞而摔伤。

地庭法官莎兹丽娜今日裁决,基于起诉人已成功证明对州政府指定的道路维修公司Safwa Global Venture (M)有限公司的索赔,因此做出上述裁决。

起诉人是于2021年2月11日晚上约10时,在马赛城花园撞及路洞,摔倒受伤。事后,他入禀法庭把该公司和州政府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并要求赔偿他在事故中所遭受的伤害和损失。

2022年5月16日,起诉人撤回对第二答辩人(州政府)的诉讼。

莎兹丽娜也表示,尽管多次休庭,有关公司却无法提呈任何书面或口头答辩。

她在判词中说,起诉人已在民事诉讼的可能性平衡(Balance Of Probabilities)标准下,提出足以起诉该公司的证明。

“从事发当天,即2021年2月11日至2022年9月29日的挖路工程,该路洞一直存在,并未进行任何修补,这点也已得到所有证人的证实。”

她说,答辩人也确认和证实有关路洞的存在。

“该公司在答辩时也提出相互矛盾的陈述;最初声称他们没有看到道路上有任何坑洞,后来又指所发现的坑洞是公共设施工程所造成。” 

她表示,该公司辩称路洞并非他们的责任,这是因公共设施工程所造成,理应由其承包商或另一方修复。

“尽管答辩人提出此论述,该公司却未因此对任何承包商或相关单位提出第三方诉讼。”

法庭也指由于有关住宅区的照明不足,能见度有限,起诉人未能留意到路洞是合理的。

“因此,我认为答辩人在履行维修道路职责方面已失责,而根据政府诉讼法令第7(3)条文,答辩人应对起诉人所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法庭最终裁定答辩人须赔偿起诉人35万2947令吉33仙的特别损失赔偿金,以及36万8000令吉的一般损失赔偿金。

该公司已就有关判决向高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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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水管爆裂致现大坑洞 2骑士掉路洞受伤

(芙蓉23日讯)因地底2支6寸水管爆裂,芙蓉敦依斯迈医生路旁出现3尺半的路洞,以致先后有两名摩托骑士不慎掉入路洞受伤。
事发地点位于下坡路段,高压的水流造成地底泥土的流失,导致路面形成长约10尺,宽约8尺的大路洞,路面也被水管流出的水覆盖,难以察觉。

罗白州议员周世扬今早召开记者会指出,他于今晨约5时30分接获市民的投报,就立即向森州水务公司反映,有关当局也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展开修复工作。与会者尚有芙蓉市议员黄健玮。

他表示,两名摩托骑士在两个小时内,先后掉入该路洞中,前者是一名印裔男性,后者则为一名巫裔女性,前者受皮外伤,后者则被送入加护病房。

“虽然第一起掉路洞的事件发生后,就有好心人在路洞前放置一张椅子警示大家注意,然而可能因为是下坡路,骑士避之不及,第二起意外依旧发生了。”

他表示,疑因年久失修,损坏的水管包括地底的2支大水管和一个水阀门,而有关当局需要逐步展开维修工作,预计今午2、3时就会恢复水供。

10花园水供受影响

他也说,由于爆裂的是大水管,因此周遭地区如罗白、邓普勒一带,逾10个花园住宅区的水供都可能受影响。

他坦言,由于罗白区是老区,许多设施都需要维修,间中不免会有此类事情发生,也庆幸居民们都谅解这一点。

周世扬补充,待完成水管的修复工作后,有关承包商也需要分层次地进行修补路洞的工程,以免路面下陷,因此预计需要数天时间完成,在此期间,呼吁大家注意并小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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