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视频推荐 :

反应

 

要闻

安华:元首征求意见时才建议 软禁纳吉1MDB结案后定夺

(多哈15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认为,国家元首只需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结案后,才考虑是否批准纳吉软禁。

安华说,他只会在陛下征求意见时,才提出上述建议,陛下的权力不会被忽视。

“如果陛下要我给意见,我会跟陛下说‘陛下,请经过这个程序。’”

安华在出席卡塔尔经济论坛的“与马来西亚首相对话”环节,回答彭博社电视东南亚区记者哈丝琳达的提问时这么说。

安华认为,各方应关注正在进行的1MDB案件审理,而不是最近提出的纳吉软禁问题。

“纳吉在上诉期间会继续在监狱服刑,不过他可以寻求赦免,全民也有这个权利。

“他可以向特赦局寻求赦免。我劝谏陛下也考虑所有其他国人寻求赦免的诉求。”

70岁的纳吉于4月1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中,指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1月29日的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会议上发出相关附加谕词。 

纳吉指特赦局并没有在2月2日宣布相关“附加谕词”,而政府没有执行附加谕词有藐视之嫌。

内阁近期或讨论

纳吉在申请中要法庭谕令政府执行附加谕词,如果存在,就安排他居家服刑。

另一方面,政府发言人法米今日说,内阁近期可能会讨论纳吉的诉求。

他说,今日由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主持的内阁会议,并没有讨论纳吉的附加谕词事件。

“首相从外国回来后,可能会讨论。”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