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SRC洗黑钱加控纳吉罪
下月17重新过堂

沙菲依(右)步入法庭前,与其团队讨论。

(吉隆坡17日讯)高庭择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3项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黑钱加控罪的案件,将于下月17日重新过堂。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今天进行案件管理时,择定上述重新过堂日期。



主控官拿督依沙副检察司说,控辩双方受到其他案件的审讯所约束,直到下月10日。

洗黑钱达2700万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依也有出席案件管理程序。今年2月8日,纳吉在地庭被加控3项在5年前洗黑钱达2700万令吉的罪状,他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纳吉被指参与洗黑钱活动,收受总额27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所得,并存入其名下3个大马银行私人户头。

他被指于2014年7月8日,在位于拉惹朱兰路大马银行大厦的大马回教银行,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金融法令第4(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反应

 

要闻

查案官:刘特佐曾写字条 “要求撤换反贪首席专员”

(吉隆坡28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弊案关键人物刘特佐,在金融丑闻于2015年曝光后,在一个字条中提出数个“将损害减至最低”的做法,当中包括撤换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

此字条由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前特别官员昂哈里家里找到,它提及撤换反贪会首席专员、逮捕其官员或调职,以及结束一马公司的调查。

反贪会查案官诺艾达今日在纳吉涉及的一马公司案中在高庭供证时,这么说。

本案第8名控方证人昂哈里在2019年作证时,证实存在有关字条。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盘问诺艾达,以证明纳吉发出相关指示。

沙菲依:你同意纳吉没有发出指示吗?

诺艾达:就反贪会而言,纳吉担任首相期间,确实有,正如刘特佐所准备的字条所述。

沙菲依:那么关于把一马公司案被列为“没进一步行动”的决定呢?

诺艾达:那是来自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

沙菲依:你之前说是纳吉的指示?

诺艾达:通过纳吉的官员昂哈里。

沙菲依:你是调查人员,但你说话就像在咖啡店一样。

诺艾达:这不是咖啡店,没有直接证据,不过我的调查显示,确实有(纳吉的指示)。

承审法官葛林基于证人坚持自己立场,所以要沙菲依把这方面的问题留在案件陈词阶段提出。

诺艾达之前在控方引导下说,高级副检察司祖基菲里于2016年7月受委,已取代阿布卡欣(原任首席专员)。

反贪会在调查一马公司和SRC国际案件时,尽管反贪会的监督委员会指调查应继续下去,但相关调查已暂停;之后在2015年7月,案件由包括总检察署、反贪会、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和国家银行在内的特工队负责调查。有报告指巨额海外款项汇入纳吉私人户头。

阿班迪于2016年1月宣布纳吉户头的26亿令吉一马公司款项及SRC国际的4200万令吉,不存在刑事因素,为纳吉洗脱嫌疑。

阿班迪取代时任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宣布他已详读反贪会的调查报告,并下令结案。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