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黄伟益煽动罪不成立
总检察署向高庭上诉

(槟城24日讯)民主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被控煽动罪名不成立获释,总检察署已入禀高庭上诉!

黄伟益今日发文告说,总检察署已于5月24日向槟州高庭入禀上诉通知书。这分上诉通知书是由槟州副检察司拿督拉扎里签署,并将副本传递予他。高庭主簿官已将上诉案件记录在案,将择期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



他说,将通过律师哥宾星、蓝卡巴星及雷尔针对上诉案抗辩到底,冀高庭维持地庭早前的判决。

黄伟益因被指于2015年2月11日在《光华日报》发表一则被指具有煽动性言论的文章,在2月16日被马青槟州署理团长洪祖锖举报,并在同年11月6日被控上乔治市地庭。黄伟益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控状指黄伟益所撰写的《烈火莫熄再响起?》评论文章,其中句子含有煽动成分,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3年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则将监禁最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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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分层管理法 各自表述/黄伟益

针对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不同的人总有不同的诠释结果。

但更多时候,许多人总喜欢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当作是物业管理的尚方宝剑,甚至让整个法令反过来套牢管理委员会的每一个决策,甚至影响管理层所要采取的每一项行动。在这当中,我们可以将他们分为两种人,其一乃是基本教义派,另一派别则可称为现实主义派。

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一般人比较倾向于字面解释,另一些人则倾向于扩张解释,或者反过来倾向于限缩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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