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马新总检长会面
需庭令查7.2亿资产

(新加坡19日讯)消息称,大马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已跟新加坡的总检察长黄鲁胜会面,针对新加坡当局冻结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展开讨论。

新加坡总检察署发言人说,新加坡当局扣押的资产将会依法处置,受大马政府委任的当地律师楼也已经针对可被追溯到1MDB的资产联系总检察署,不过调查仍在进行中,总检察署不便进一步置评。



据报道,大马政府必须取得新加坡高庭的庭令,才能要求有关方面归还1MDB或大马政府的资金。

律师楼合伙人伊姆兰律师向《海峡时报》证实,公司确实正在探讨如何追讨大马政府和1MDB在新加坡的一些资产,但无法进一步详谈,针对追讨数额及已采取的法律行动都无法透露。

大马政府委任当地律师楼,准备入禀当地高庭,向53人和公司索讨属于1MDB的资金,包括新加坡当局调查过程中冻结的2亿4000万元(约7亿2000万令吉)。

起诉53人和公司

据马新社报道,汤米托马斯本周已批准委任新加坡的Tan Rajah & Cheah律师楼入禀高庭,向53人和公司展开诉讼,当中包括大马富豪刘特佐,追讨属于1MDB的资金。



总检察署、商业事务局和金融管理局曾在2016年7月21日发表联合声明透露,新加坡在调查1MDB案的过程中已扣押总值达2亿4000万元(约7亿2000万令吉)的资金和资产,当中约1亿2000万元(3亿6000万令吉)属于刘特佐和他的家族。

查案过程或牵扯更多人

资深律师锺庭辉指出,这起诉讼预料将把1MDB案的犯罪证据串联在一起,调查过程或会牵扯出更多人。

他指出,被起诉的相信都是曾经参与接收和转移资产的人和公司,在当地的调查将对大马当地的调查和控诉有帮助。

陈其玉律师就指出,大马政府打算起诉的53造,相信不仅限于之前已在当地被控和被调查的人和公司,只要有参与保管资产,或是专业行为疏忽导致资产被转移的,都可能被涉及在内,范围相当广泛。

在当地被冻结的资产,包括刘特佐在乌节路安哥烈园的两个单位,其中一个7718平方英尺的阁楼单位要价4291万元(约1亿2873万令吉)。

据报道,刘特佐2013年6月19日花了5400万元(约1亿6200万令吉)买下这两个单位,当中阁楼单位的尺价高达5560元(约1亿6800万令吉),是新加坡最昂贵的房产之一。

这座豪华公寓只有两间阁楼单位,一间由他买下,另一间则由发展商所有。

安哥烈园(新加坡)公司是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的空壳公司,据说就跟刘特佐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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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查案官称纳吉 有滥权牟贿赂元素

(吉隆坡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方面,有通过滥权以获得贿赂的元素。

诺艾达说,滥权行为出现在与Aabar Investment PJS (Aabar PJS).签署联合协议时,所以纳吉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23条文。

她今日在高庭为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中作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她也是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旺阿兹万:从你的调查,你是否同意纳吉在获得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与Aabar成立合资企业后利用职权受贿,是滥用权力的一种形式?

诺艾达:是。

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
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

另一方面,诺艾达说,反贪会收到超过上千份档案,而在向纳吉录供时,没向纳吉出示部分重要档案,可能是因遗漏或来不及出示,并不是因为接到指示或对调查工作不在乎。

诺艾达在第291段的书面证词指出,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发了电邮给1MDB时任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时任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时任财务执行董事倪崇兴(译音)和时任法律顾问吕爱霜,并附上11月28日晚需和纳吉讨论的公司课题。

她说,当中提出的课题包括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亿1800万美元投资相关。

她指电邮中,刘特佐声称1MDB通过Brazen Sky,在瑞意银行的户头拥有23亿2700万美元的现金。

她认同,这封电邮在对纳吉进行的调查中是重要的档案,不过纳吉在反贪会录供时,官员并没向纳吉出示这份档案。

“反贪会只是没向纳吉出示上述电邮,但有向其他证人录供,及也有档案显示纳吉对于电邮中提及的会议内容是知情的。

“我同意针对电邮内容向纳吉提问是重要的,然而我觉得,向其他证人录供已足够。如果纳吉要针对口供作出解释,反贪会并没阻止,纳吉可为自己辩护。”

诺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下,并没限制录供时间,可以是在有关人士被提控之前或之后。

她也同意即她在意识到没向纳吉提问某些问题时,她仍然什么都没做。

“由于涉及逾千分的文件,所以需数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录取纳吉的口供,但反贪会并没设定完成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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