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色伯逼男童口交换现金
完事还拍照留念

网络配图,非当事人。

(新加坡20日讯)逼口交换现金,完事还拍照留念,54岁色伯性侵3个只有10岁到14岁的男生,被控上庭。

被告是54岁的胡森(译音),案发时是一间美术店货仓管理员。他面对8项控状,指他在2015年6月至7月25日间,在位于联邦弯第107座组屋住家内,性侵两名未成年男生及一名男童,并对其中两人做出猥亵行为,触犯儿童与青少年法令。



涉案男生案发时分别只有14岁和13岁,男童则有10岁。

被告昨午认罪,案件择日下判。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5年6月,在便利店外认识14岁男生、10岁男童、男童哥哥和他们的一名朋友。被告与4人聊天,给他们钱买香烟,还要对方记下他的手机号码,说有需求可找他帮忙。

隔天,涉案男生、男童与朋友见面,决定约被告出来。13岁男生为与女友约会,尝试向被告借50元(约157令吉)。被告没有答应,反而邀涉案男生与男童一伙人到他家做客。

13岁男生再次开口向被告借钱,被告便叫对方进他房间。13岁男生有点害怕,于是叫了14岁男生陪同。



坦承自己是同性恋

3人进了房间后,被告就对两名男生坦承自己是同性恋,问对方是否肯让被告口交,以换取现金。

两人虽然同意,但还是会感到不舒服与丢脸,会在被告为他们口交时,用枕头遮脸。

13岁男生最后射精,拿了50元酬劳,14岁男生则拿20元。

被告在完事后,还拿起手机,拍下两名男生照片作纪念。

2015年7月25日,10岁童离家出走,和14岁男生一同到被告家,被告再次对两人钱诱性侵。男童母亲在儿子回家后得知此事,怒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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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弄丢同学橡皮擦 9岁女童以自己抵债

(吉隆坡6日讯)一名9岁女童因弄丢同学的橡皮擦,竟自愿让两名9岁和10岁的男童轮奸,以作为“抵债”。

此事是于数个月前,发生在登嘉楼。由于此案都涉及少于10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刑事责任,加上没有证据,因此当时警方没有立案。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总监拿督斯里苏海利于今日出席2024年国际执法峰会(IRC)后,向记者这么表示,不过,基于这类似的案例已逐渐变成新趋势,警方已重新开档调查。

他披露,该名女童是在没钱赔偿同学下,以相互仿效色情片上的内容,作为“抵债”的条件。

他说,过去几年涉及未成年人的强奸案有激增的趋势,主要是孩童接触色情网站,因此许多未足10岁的孩童,已懂得一些与性相关的知识。

“在冠病疫情之后,涉及网络的性罪案有明显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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