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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SRC案表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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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成为大马独立以来,首名因表罪成立,而需出庭自辩的前首相。

(吉隆坡11日讯)高庭今日裁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1项滥权、3项刑事失信和3项洗黑钱案全部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承审此案的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长达1小时的宣判中指出,法庭基于控方举证成功,做出上述裁决。



这也意味着,纳吉是自国家独立以来,首名因表罪成立而须出庭自辩的前首相。

纳吉选择进入证人栏宣誓自辩,以寻求法庭审讯,还自己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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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者在现场为纳吉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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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前董事:自批36亿 “纳吉投资失利却怪别人”

(吉隆坡8日讯)SRC国际公司前董事拿督仄阿都拉供称,当时身为该公司唯一股东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涉及36亿令吉投资的事项上作出决定,而投资失利后,纳吉则责怪他和其他董事。

他相信,若纳吉按照董事会的建议行事,SRC就不会在此投资上蒙受损失。SRC向纳吉和SRC前总执行长聂法依沙提出的民事诉讼今日续审。

76岁的仄阿都拉是此诉讼案的第三方。

他今日出庭供证,他是在SRC时任董事丹斯里依斯密向纳吉的推荐下,受委为SRC董事。

“董事会当年批准了一项涉及36亿令吉,从SRC转移至SRC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子公 司(SRC BVI)的股东决议,这笔资金被指是用于投资多个石油和天然气项目。”

仄阿都拉否认在担任SRC董事期间,在批准投资上,违反了身为董事的职责,而致SRC在向SRC BVI投资36亿令吉的事件上,蒙受损失。

要求清算投资未果

“当美元走强时,我曾要求1年内清算投资,但由于清算工作未能落实,我辞去了SRC的董事职务。”

仄阿都拉供称,在SRC 管理架构中,作为时任首相和时任财政部长的纳吉,被任命为SRC名誉顾问,被赋予广泛权力。

仄阿都拉在接受纳吉的代表律师法汉的交叉盘问时,同意后者所指,即聂法依沙自称为纳吉代表,在每一次的董事会议上,聂法依沙指已经和纳吉会面以及向纳吉汇报相关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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