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贿赂操纵足赛被控
2前球员不认罪

(芙蓉28日讯)国家队前足球员凯鲁安华(43岁)与本地足球俱乐部前球员G比林古马(49岁),因涉嫌行贿2万令吉以操纵于今年4月初举行的足球赛,今日被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控上芙蓉地庭。

两人今日在芙蓉地庭各面对两项控状,他们皆否认有罪。



他们涉嫌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b)(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定罪。

两名被告涉嫌贿赂大马印裔足球协会(MISC-MIFA)守门员及一名足球员各1万令吉,以便操纵比赛成绩,让大马印裔足球协会于4月7日举行的大马首要联赛中,以0比2输给霹雳发展机构队(PKNP)。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3月27日晚上9时至10时期间,在芙蓉新那旺轻工业区犯罪。

一旦被判有罪,被告可被监禁最高两年及被罚款行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或视何者为高。

法官法蒂雅批准两名被告各以1万令吉保释外出,被告的国际护照须扣押,他们每月也必须前往芙蓉反贪会报到。案件定于5月31日过堂。



反应

 

要闻

包庇骚扰案嫌犯 前女警曹遭判罚8000令吉

(吉隆坡13日讯)一名前女曹长收贿6000令吉以包庇一名骚扰案嫌犯,今日被吉隆坡地庭判处罚款8000令吉。

39岁的被告玛蒂莎是在2项替代控状中认罪,法官苏珊娜因此做出上述裁决,若无法缴纳罚款,被告可以监禁40天取代。

《大都会日报》报道,根据替代控状,这名吉隆坡刑事调查局妇女及儿童性犯罪组前助理查案官,被控于2022年在吉隆坡警察总部及蕉赖9英里的加油站,向一名男子收受60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检控官努鲁阿提卡副检察司表示,贪腐罪已损害警察的名声,并且降低社区对警方的信任。

“被告收受贿赂,不对性犯罪嫌犯采取行动。公共利益因素是法庭在决定对被告的处罚时,主要考虑因素之一。”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