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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益:不应过于政治化
律师公会“爱管闲事”

沙菲益暗指律师公会应中立。

(吉隆坡17日讯)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益阿都拉今天以“爱管闲事”来形容大马律师公会,更指对方没有法律地位提出司法检讨。

他也暗指律师公会应中立,不应过于政治化。



大马律师公会是于本月14日入禀高庭(上诉及特权组),以寻求法庭撤销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断定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没有涉案的决定,同时也要法庭取消总检察长进一步对反贪会有关3项调查作出决定的资格。

他在国会下午接近休会时突然现身走廊,他被记者追问此事时说,律师公会入禀高庭,主要是检讨26亿令吉政治献金的事实事项,不过,律师公会在案件中扮演的法律地位,却令人质疑。

“调查26亿令吉政治献金的机构有如反贪污委员会、警方,但主要的还是反贪会;他们的任务是向总检察长提呈全面的调查报告,但是律师公会却没有全面的调查报告……如果没有,他们怎样说服法庭去检讨总检察长的决定?

“他们不能,而且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律师公会没法律地位



沙菲益阿都拉以英国为例,英国也可针对检察司的决定提出司法检讨,但是却非如大马律师公会般。英国有其内部机制。

他解释,英国一位90多岁的知名领袖被指在30年前非礼孩童,而总检察长却基于多个理由决定不予起诉。

但是,不少受害人却提出司法检讨的要求,因此他们可以委任资深的“女王会同枢密院”(Queen-in-Council)检讨有关事项。

“英国上述案例给予检讨是因为受害人提出要求,而大马律师公会不是受害人,因此根本没有法律地位(提出司法检讨),他们看来是‘爱管闲事’。”

他说,按我国法律,我们是不允许检讨总检察长或总检察司的检控决定。律师公会此仿佛是挑战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赋予总检察长的检控酌情权。

“你不可能通过此检讨来撤换总检察长,这是荒谬的。”

他也表示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公布不再在国会谈论26亿令吉政治献金问题是正确的,毕竟,案件在法庭审理时,不应在外谈论,这是干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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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律师公会挑战纳吉减刑 律师:间接质疑元首赦免权

(八打灵再也6日讯)一名律师认为,大马律师公会提出司法审核,以挑战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与减少罚款的决定,是间接质疑国家元首赦免的权力。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律师山瑟星将该司法审核申请形容为“不明智”之举,因为尽管国家元首需遵循委员会的建议,最终赦免权是在国家元首手上,而不是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

山瑟星在脸书发文说:“因此,若你不满意纳吉获特赦(刑期减半),意即你也不满意国家元首行使赦免权。”

他说,司法审核缺乏律师的参与,尽管有238名律师支持该申请,只有一名律师反对,但却有2万2146名律师,连投票都懒得去。

在Amir & Rajpal Ghai律师事务所于4月26日向高庭提交的申请中,代表大马半岛数万名执业律师的大马律师公会入禀法庭,寻求声明特赦委员会的集体决定是违法、违宪且无效。

该公会也要求对特赦委员会发出庭令,以撤销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的决定。

特赦委员会于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70岁的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预计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

律师公会寻求永久禁令
限制纳吉特赦申请

大马律师公会也寻求永久禁令,限制纳吉或其代理人向特赦委员会提交任何赦免或缓刑的申请,直至其所有刑事指控都已完结。

对此,山瑟星也抨击该禁令申请,与赦免程序有关的事项,是不可被审理的。

“律师的职责是在法庭上为被告辩护,而不是让他们被定罪或判刑。

“大马律师公会所作出的事已违背律师的利益。”

他也质问大马律师公会为何要“履行总检察长的职责”,而总检察长也是赦免委员会成员。

“既然连总检察长都可赦免纳吉(减刑),为何律师公会要如此焦虑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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