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欠债献6岁幼妹“初夜”抵债?
原来是他自编自演……

网上之前疯传贴文,网民纷纷挞伐举报。(网络照)

(新加坡11日讯)哥哥欠债献出6岁幼妹“初夜”抵债一案,出现突破性进展,经警方展开调查后,揭发竟是一名39岁男子涉及自编自演的“骗局”!

新加坡《新明日报》上周报道,一则在面子书疯传的贴文写道,网友和一名青年对话竟揭发他“强奸”6岁女童这惊人秘密。



两人之间的对话记录显示,“青年”借1000元(约3110令吉)给友人,但友人无法偿还,以妹妹抵债。

“青年”称饱尝兽欲后,被指将女童的私处猥亵照拍下,传给网友。

据了解,网友收到照片后,决定报警备案,没想到案件出现突破性进展。

根据警方文告,警方于5日展开调查,4天后在裕廊西一带的单位逮捕一名39岁男子。

网上之前疯传贴文,网民纷纷挞伐举报。(网络照)

面子书户头冒充他人



初步调查显示,嫌犯涉及设立面子书户头冒充他人,还谎称强奸6岁女童,有意骚扰被冒充者。警方还在调查这起事件。

据知,39岁男嫌犯设立不少假面子书户头,和许多人网上聊天,当中包括无辜被卷入事件的青年。嫌犯接着设立户头冒充青年和网友谈话,再散播猥亵照片。

记者探知,双方相信没有任何仇恨,猥亵照片中的女童是从网络摘取的。

警方文告表示,在刑事法典第292(a)节散播猥亵照片条文下,若罪成可被判坐牢3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一旦骚扰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5000元,坐牢长达6个月,或两者兼施。

受波及青年和女童可起诉

受访律师表示,受波及的青年和女童,可起诉嫌犯诽谤。

李亚丰律师指出,嫌犯涉及冒充青年,对他人造成伤害,可能会触犯刑事法典第416节冒充他人欺骗罪。

一旦罪成,嫌犯可被判坐牢长达5年或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由于相关青年的个人资料在社交媒体上被公开,李亚丰表示,嫌犯的不实话语或有损他的名誉,因此青年或女童可通过民事诉讼,起诉对方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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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夫不悔改再欠巨债 妻子断绝婚姻关系

(东甲17日讯)丈夫不知悔改再欠下巨额网贷,妻子不堪大耳窿追债骚扰,毅然宣布与丈夫断绝夫妻关系。

事主张慧玲(54岁)是一名家庭主妇。她今日通过马青礼让区团团长王祺翔召开记者会促请债主直接向丈夫追债,勿要再骚扰无辜妻儿。

她澄清,本身并没有随着背负巨债的丈夫潜逃,况且借钱、欠钱和用钱的人都不是她,她也对丈夫借贷和欠款情况,一无所知。

张慧玲指丈夫郑东汉是一名鸡蛋批发商。她是在发现丈夫资料照片被公布在社交媒体及被追债,并与丈夫对质后,才被告知他欠下30万令吉的债务。

她表示,这并非丈夫第一次向大耳窿借贷,之前已曾给过丈夫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倾家荡产助他渡过难关;如今丈夫再犯,令她感到崩溃,立即与4名子女搬离住家。

“我对丈夫的债务毫不知情,离家后便不曾联络他;没料到大耳窿竟在社交媒体发布我们一家人的照片,抹黑我与丈夫是老千,甚至一起潜逃。”

她说,家人已没有能力承担丈夫的债务,并促请后者应自行承担与面对债务,不要拖累家人。

另一方面,王祺翔尝试拨电给郑东汉,但无法联系上。他促请债主直接找欠债者讨债,不要牵连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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