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是否充公彭巫统资金
高庭下月9日裁决

(吉隆坡11日讯)高庭将于明年1月9日裁决,是否批准控方充公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扣押自彭亨巫统联委会的247万9300万令吉18仙资金,所提出的申请。

上述资金疑似源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是在聆听副检察司法拉雅思敏,以及答辩人彭亨巫统联委会的代表律师哈莫哈末苏克里的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

法拉雅思敏指出,归还上述资产是答辩人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有两个选项。

她在提出充公申请时说:“这两个选项是,究竟是自愿归还上述资产,或是通过今天的申请,也就是法庭批准充公上述的资金归大马政府所有。”

较早前,莫哈末苏克里说,被扣押的247万9300万令吉18仙资金,并非是来自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发给答辩人的支票。

“诚如答辩人在宣誓书中所说的,上述的所有资金已通过答辩人所展开的活动和计划,用以造福人民。



“现在所扣押的这些资金是源自其他管道,不是来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或沙地阿拉伯政府,这是从其他管道所取得的政治献金。”

根据6月21日的新闻报道,反贪会已向41名个人和实体提出民事充公诉讼,以追讨与1MDB有关的约2亿7000万令吉。

反贪会首席专员拉蒂花当时指出,此举是基于反贪会相信这笔钱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银行户头,转汇给41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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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滥权洗钱案 辩护律师:45亿贷款文件非纳吉签名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辩护团队辩称,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从德意志银行获得9亿7500万美元(45亿令吉)贷款的5项董事通函决议(DCR),并非由纳吉签名。

反贪会调查官努艾达阿里芬则不同意此说法,并重申志期2014年的5份文件上的签名笔划,与前首相的签名相符。

纳吉律师旺阿兹万艾曼与控方第49名证人的努艾达,今天在涉及22亿7000万令吉1MDB滥权和洗钱案中,针对与纳吉第四项滥权指控相关的5份文件的签名,持不同观点。

第四项指控是4项对纳吉滥权和 21项洗钱罪名的一部分。控状指他利用当时的公共职务,获取总额为4457万0920令吉70仙的金钱。有关文件与纳吉涉嫌滥权使1MDB能源公司获得9亿7500万美元贷款有关。

此案由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审理。旺阿兹万也在庭上针对上述5份文件上的签名,与另一份带有纳吉确认签名的文件进行对比。

他指董事通函决议上签名的笔划,与纳吉的真实签名不符。

尽管努艾达阿里芬认同这5份文件的笔划略有不同,但她坚称它们最终属于纳吉,并指前1MDB总执行长在调查期间告诉她,逃亡商人刘特佐把有关文件带给纳吉,让当时的首相签署。

努艾达也不同意辩护律师的论点,即1MDB董事会被涉嫌伪造的纳吉签名误导,认为当时的首相已批准该交易。

不过,努艾达同意旺阿兹万的观点,即5份董事通函决议是前1MDB顾问委员会主席纳吉滥权案件的关键文件证据。

2014年,1MDB曾寻求9亿7500万美元的贷款以回购在Aabar Investment PJS的股份。

科林劳伦斯较后择定此案周一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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