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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纳吉案法官
原来是这样选出来的……

纳吉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案件下,被控3项刑事失信和一项滥用首相和财长职权收取涉及4200万令吉贿金的罪名。
纳吉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案件下,被控3项刑事失信和一项滥用首相和财长职权收取涉及4200万令吉贿金的罪名。

(吉隆坡6日讯)承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失信和滥权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苏菲安,是由系统随机选择。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今日发文告说,由2017年6月13日起,吉隆坡初级法庭和高庭的刑事案登记,已是通过线上的法庭电子入禀网站进行,网址是https://efs.kehakiman.gov.my



文告指出,这个登记程序的操作是,当控方在电子入禀系统入禀他们的案件后,系统就会随机将案件分配给审理刑事案的法官。

“控方起诉拿督斯里纳吉一案,已在2018年7月4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获登记的案件由系统随机分配给吉隆坡高庭刑事组第三高庭。”

第三高庭的法官正是苏菲安。

有报道指出,苏菲安必须退审纳吉案,因为他的胞兄在巫统和彭亨政府担任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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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元首征求意见时才建议 软禁纳吉1MDB结案后定夺

(多哈15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认为,国家元首只需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结案后,才考虑是否批准纳吉软禁。

安华说,他只会在陛下征求意见时,才提出上述建议,陛下的权力不会被忽视。

“如果陛下要我给意见,我会跟陛下说‘陛下,请经过这个程序。’”

安华在出席卡塔尔经济论坛的“与马来西亚首相对话”环节,回答彭博社电视东南亚区记者哈丝琳达的提问时这么说。

安华认为,各方应关注正在进行的1MDB案件审理,而不是最近提出的纳吉软禁问题。

“纳吉在上诉期间会继续在监狱服刑,不过他可以寻求赦免,全民也有这个权利。

“他可以向特赦局寻求赦免。我劝谏陛下也考虑所有其他国人寻求赦免的诉求。”

70岁的纳吉于4月1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的司法审核准令申请中,指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1月29日的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会议上发出相关附加谕词。 

纳吉指特赦局并没有在2月2日宣布相关“附加谕词”,而政府没有执行附加谕词有藐视之嫌。

内阁近期或讨论

纳吉在申请中要法庭谕令政府执行附加谕词,如果存在,就安排他居家服刑。

另一方面,政府发言人法米今日说,内阁近期可能会讨论纳吉的诉求。

他说,今日由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主持的内阁会议,并没有讨论纳吉的附加谕词事件。

“首相从外国回来后,可能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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