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手机存“回教国”影像
印尼外劳监禁18个月

(吉隆坡17日讯)一名印尼籍建筑工人在其手机内存有与“回教国”恐怖组织相关的照片和视频,今日在高庭被判入狱18个月。

此案原定今日重新过堂,惟24岁的被告莫哈末阿亚尔斯改口认罪,来自东爪哇的他,身穿T恤和头戴回教顶帽出庭。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下判前劝告已在大马生活6年的被告,在未来要更谨慎,不要再参与违反我国法律的活动。

“希望被告已经醒悟,以谨慎行事和不参与违反我国法律的活动,尤其是恐怖主义,与恐怖主义相关的罪行非常严重,它可威胁国家安全、影响议会民主,以及危害人民和下一代的未来。”

法官谕令被告的刑期由今年1月17日,也就是他被逮捕的日期算起。

控状指被告于2018年1月17日下午3时在十五碑,在其手机内存有与“回教国”恐怖组织相关的5张照片和9支视频,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以及上述物件被充公。

辩称非鼓吹恐怖主义



较早前,被告的律师再尼向法官求情,不要判他当事人太长的刑期,因为被告存有这些照片和视频只为个人观看,而非要散播给任何单位,以鼓吹恐怖主义。

“被告不知道在大马拥有与“回教国”相关的照片和视频,属于一种罪行,被告已汲取教训,并承诺不会再犯。”

主控官穆妮拉副检察司要求法庭作出具阻吓作用的判决,以向公众传达远离恐怖主义活动的讯息,以及防止恐怖主义像病毒般在我国蔓延。

案情指出,被告是在一家餐馆被捕,检查结果发现,其手机内存有与“回教国”相关的照片和图像,进一步分析发现,这些照片和视频与“回教国”恐怖分子的理念,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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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摊位租外劳商品遭充公 隆市厅取缔茨厂街贩商

(吉隆坡27日讯)吉隆坡市政厅执法员拉队到茨厂街展开特别行动,查封6名违例外劳小贩的摊位,并充公1440件商品及商业设备。

隆市政局厅在脸书贴文表示,当局是于甫过去的周六(25日)展开上述行动,充公6名孟加拉籍小贩贩售的各种配饰、衣服、衬衫、裤子、皮带、手提袋、手机配件及鞋子等商品。

事后,被充公的1440件商品及商业设备已被载往蕉赖市政局货仓存放及记录。

当局指出,此次的执法行动是援引2016年小贩执照条例(吉隆坡直辖区)及1974年道路、排水沟和建筑法令所进行,而当局也援引2016年小贩执照条例(吉隆坡直辖区)第UUK 14条文,向未经许可聘用外籍劳工的本地小贩开出1张罚单。

当局提及,当局是早前到茨厂街及思士街(Jalan Hang Lekir)一带的小贩摊位及销售亭收集资料及检查时,发现多个小贩摊位的原业主将摊位租给第三方,即外籍人士经营,因此展开调查行动。

当局表示,当局将向租赁执照予外籍人士的违例执照原主发出吊销营业执照的指令,包括将对方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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