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张聒翔讥张盛闻没胆辩论

张聒翔(中)批评张盛闻没胆量在芙蓉人民面前交代清楚教育部拨款华小事宜;左为沈志强,右为再里尔。

(吉隆坡8日讯)行动党亚沙区国会议员张聒翔今日揶揄教育部副部长兼马青总团长拿督张盛闻,没有胆量出席与他辩论,并指对方轻视芙蓉人民没有信心。

他今日在国会媒体室召开记者会指出,早前他挑战张盛闻一对一公开辩论,但张盛闻却建议3对3和要求不公开辩论。



他说,马青法律局主任吴健南敢前来辩论,反倒是张盛闻没有胆量。

“他轻视芙蓉人民会不守秩序,还担心在辩论时有人会在现场滋事。

“事实证明,我和吴健南的辩论顺利进行,出席民众都表现非常成熟,若张盛闻要在来届全国大选上阵芙蓉,应对芙蓉人民有信心。”

出席者包括行动党大山脚区国会议员沈志强和升旗山区国会议员再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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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国会有三分二优势 前法官:不能修宪变回教国

(八打灵再也14日讯)上诉庭前法官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尤努斯指出,基于联邦宪法的基本结构原则,即使在国会拥有三分之二多数席位,也不可能修改联邦宪法,把我国从世俗国家变成回教国家。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我国是一个世俗国家,而非回教国家,即使是非回教徒,也可以担任首相。

“宪法是为了所有大马人的和平和稳定而制定,以维护他们的福祉,以及确保国家的成长和发展。”

希山慕丁在第3届丹斯里陈志勤讲座担任主讲人时,讲述在神圣和世俗之间探索联邦宪法的轮廓。

此讲座是由东方思想研究中心(OHMSI)和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GBM)不久前在皇家雪兰莪俱乐部联办。

希山慕丁在讲座上提及,联邦宪法具有10项特征,证明大马作为世俗国家的地位,其中包括尽管回教是联邦宗教,但宪法规定其立场受到基本自由、公民权、大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离、联邦与州关系、财政、选举和公共服务等条款的约束。

其他特征还包括宪法被称为国家的最高法律,而不是任何宗教的圣书;宪法没有为大马设立回教领袖、保障法治和三权分立、宪法确认国会由多数人做决定、宪法将“成文法”和“普通法”视为我国的适用法律、保障宗教自由、所有内阁部长、国会议员和法官宣誓就职,要求他们“维护、保护和捍卫”宪法,而不是任何宗教,以及担任政府职务无需宗教资格。

希山慕丁表示,联邦宪法第3(1)条文阐明回教为联邦宗教,只是出于仪式目的,而把回教置于比其他宗教更高的地位。

“有关条文阐明‘回教是联邦宗教’,或会要求任何联邦仪式的参与者,有义务根据回教的礼仪,规范仪式的任何宗教部分。

“任何关于宗教的讨论,我们必须抛开情感和非理性,神圣的事物必须与世俗区分开来。正如联邦宪法所规定,每个大马人民都有责任维护大马作为世俗国家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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