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保障国人饭碗
才准难民打工

旺阿兹莎

(吉隆坡1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医生说,政府在批准难民在国内工作之前,会先保证本地人优先获得工作机会。

她说,政府确实希望难民获得就业机会,以便能在国内生活,然而,这项问题不应影响本地人的利益。



“我希望他们能工作,但要有办法让他们在马来西亚打工,却又不影响大马人的就业机会。

“此外,要如何鉴定他们是真正的难民(持有联合国难民署发出的难民证)……而不是非法入境打工。”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针对伊斯兰党国会议员阿末达米兹的提问作答。

有12.4万难民

阿末达米兹要求政府解释国内是否为难民提供工作机会。



她说,根据联合国的数据,截至今年5月,国内一共有12万4753名难民,其中4万8978人寻求庇护。

她指出,当中有53.6%或9万3138人是罗兴亚人。

她说,政府目前推行试跑计划,允许持有难民证的罗兴亚人在森那美种植有限公司工作,然而,产生罗兴亚人不适合这些工作的问题,至于制造业,在Gardenia Bakeries的人数也不多,少过100人。

她坦言,国内确实存有滥用难民证的问题,包括被执法单位抓包非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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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前法官:国会虽有三分二优势 不能修宪变回教国家

(八打灵再也14日讯)上诉庭前法官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尤努斯指出,基于联邦宪法的基本结构原则,即使在国会拥有三分之二多数席位,也不可能修改联邦宪法,把我国从世俗国家变成回教国家。

“非回教徒可任相”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我国是世俗国家,而非回教国家,即使是非回教徒,也可以担任首相。

“宪法是为了所有大马人的和平和稳定而制定,以维护他们的福祉,确保国家的成长和发展。”

希山慕丁在第3届丹斯里陈志勤讲座担任主讲人时,讲述在神圣和世俗之间探索联邦宪法的轮廓。

此讲座是由东方思想研究中心(OHMSI)和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GBM)不久前在皇家雪兰莪俱乐部联办。

宪法10特征证世俗国

希山慕丁在讲座上提及,联邦宪法具有10项特征,证明大马作为世俗国家的地位,其中包括尽管回教是联邦宗教,但宪法规定其立场受到基本自由、公民权、大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离、联邦与州关系、财政、选举和公共服务等条款的约束。

其他特征还包括宪法被称为国家的最高法律,而不是任何宗教的圣书;宪法没有为大马设立回教领袖、保障法治和三权分立、宪法确认国会由多数人做决定、宪法将“成文法”和“普通法”视为我国的适用法律、保障宗教自由、所有内阁部长、国会议员和法官宣誓就职,要求他们“维护、保护和捍卫”宪法,而不是任何宗教,以及担任政府职务无需宗教资格。

希山慕丁表示,联邦宪法第3(1)条文阐明回教为联邦宗教,只是出于仪式目的,而把回教置于比其他宗教更高的地位。

“有关条文阐明‘回教是联邦宗教’,或会要求任何联邦仪式的参与者,有义务根据回教的礼仪,规范仪式的任何宗教部分。

“任何关于宗教的讨论,我们必须抛开情感和非理性,神圣的事物必须与世俗区分开来。正如联邦宪法所规定,每个大马人民都有责任维护大马作为世俗国家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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