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从事非法要捉非法
卖淫网站替艳女“伸张正义”

号称有上万名顾客交流平台的卖淫网站,罗列出234名女子的照片和价码。(图:联合晚报)

(新加坡6日讯)号称有上万名顾客交流平台的卖淫网站,不仅贴出234名女子的照片和价码,还替艳女“伸张正义”,贴上偷钱包的嫖客照片,要“警察叔叔”帮忙捉贼,被网友调侃非法要捉非法。

新加坡《联合晚报》接获读者爆料,指网上出现一个号称拥有上万名顾客交流平台的卖淫网站,该网站还附有英文宣传,写着“新加坡最强的性爱俱乐部。”



据网站,里头共有234名女子的艳照或裸照,除了列出年龄、身高和三围等个人资料,还附有电话与服务范围。

网站也根据女子提供服务地点的公寓和组屋,划分为芽笼、东部、西部、北部和中部地区。

不愿具名的读者受访时说,两周前该网站甚至贴出一名偷走艳女钱包的男嫖客照片。

网站列嫖客涉偷窃详细情况

他说,男顾客照片就贴在网站左上方,点击照片后可进入网页链接,里头有嫖客涉偷窃的详细情况。



据网页描述:“这个烂人趁姐妹进去洗澡时,偷走了她的钱包,这些都是姐妹们的辛苦钱,警察叔叔若看到他的话,请帮忙捉走他。”

他表示有网友留言指艳女们防范心态太松懈,明知进去洗澡,顾客留在外面,钱包都还敢乱放。

也有网友调侃说,艳女是非法卖淫,还敢敢要警察帮忙捉贼,真是非法要捉非法。

前晚《联合晚报》走访组屋淫窟时,发现一名与网站艳女相似的女子走进单位,40分钟内3名男子进出该单位。(图:联合晚报)

淫窟装有闭路电视

一些网友也质问网站管理员,为何会有嫖客照片,他们这才惊知淫窟有安装闭路电视,觉得身分可能被曝光而担忧,导致网站管理员赶紧出来“灭火”,解释只在门外安装闭路电视,屋内并没有任何拍摄设备,才让顾客们安心。

记者今日浏览该网站时,发现涉偷窃男子的照片已被取下,网站也剩下200多名艳女的照片。

卖淫网站有Apps供下载

卖淫网站“专业化”,有设顾客交流俱乐部,还备有Apps供顾客下载。

与《联合晚报》之前曾报道过的卖淫网站有所不同的是,这个网站还备有Apps软件供顾客下载,顾客需申请账号登录以后,可以直接扫描二维码加入交流群组。

为了避开检举,网站管理员还建议顾客尝试下载其它浏览器扫描二维码下载,避免用手机本身的浏览器。

下载Apps后,顾客须在手机设置选择“信任”此软件,并输入网站提供的密码才可登录,可谓做足保安功夫。

网站表示,只要顾客登录后,可获得更多即时更新(艳女资料),也可自由留言,图片也更加清晰。

组屋淫窟隔壁的屋主威翁表示,这两周看到很多陌生男子进出。(图:联合晚报)

1小时内3顾客上门

《联合晚报》直击裕廊西淫窟,不到一小时有三名顾客上门。

据读者提供的资料,《联合晚报》记者两度走访网站上一名艳女进行交易的组屋淫窟,该组屋位于裕廊西第685C座组屋某单位。

第一次的走访,记者正巧目睹该单位内刚走出一名男子,对面电梯又有另一个男子走进屋内。

前晚8时《联合晚报》再度走访,短短40分钟内,目睹3名男子走进屋内,包括一名印度男子、年轻人与老汉。

隔壁屋主威翁(50岁,技术监督员)说,他2005年搬入后,从没见过毗邻单位的屋主;那里之前住着澳洲家庭,后来换了菲律宾租户,最近住的好像是华人。

育有11岁和9岁儿子的他说,近两周看到越来越多陌生人男子在该楼层进进出出,不知他们去干嘛。他打算向有关当局反映,希望改善目前的扰人情况。

反应

 

灼见

卖淫合法化的争议/丁云

 我国一位马来男演员在网络发文提议,让马来西亚的卖淫妓院合法化!

何以他会如此倡议呢?

他说,“我国有350万的男性外劳,为免他们性欲旺盛,可能强奸女性,因此建议合法化卖淫行业,让他们得以有宣泄的管道,一来减少执法员的疲于奔命,二来也保护了女性的安全。”

网上的反应,竟然有超过60%的网友赞同他的倡议。

当然,反对者也把他骂翻!指他的言论有歧视外劳之嫌,为什么就他们才会“性欲旺盛”?那么那些变态的强奸犯,都是向自己年幼的亲属下手,又怎么说?再有,网民指他口口声声保护女性的安全,但鼓励把卖淫合法化,岂不是把“女性”物化,鼓励更多人在合法的名义下成为“性工作者”?

于是,有位博主上载了视频,斩钉截铁说:“我国卖淫合法化绝无可能。”

观点正确,但他举例说新加坡的娼妓行业合法化,却有很多谬误之处。他说,其实新加坡虽然划定芽笼为“合法卖淫区”,却不是让妓院合法,也没有合法的店注册为妓院,而是警方默许此处为可合法卖淫的活动与场所。

情况是否如他所说的呢?当然不是,你可以谷歌一下,答案就一目了然。

芽笼唯一合法红灯区

根据现有资料,新加坡政府规范了风俗行业,将芽笼确定为该国唯一合法的红灯区。从2巷到30巷(双数),都可以找到买春处。在这里工作的妓女,大多来自越南、泰国等国家,年龄大多在21-30岁之间。新加坡对在芽笼工作的性工作者,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她们必须两周接受一次体检,查无性病以及爱滋病,达标后领取“健康证”才能继续上班。妓女还要领取工作证,有效期只有两年,到期后必须返回自己的国家,她们不允许和新加坡当地人结婚,再次来到新加坡时,也不能以同样的身分工作。当然,政府还有个规定,就是回教徒不得从事卖淫行业。

这算不算合法化?争议难免,让我们进一步探讨,这算是让“性服务业”的一种“立法从严,执法从宽”的例子。在新加坡,嫖妓是犯法的,除非你光顾的是向该国政府注册(芽笼)的,并且由政府检控,以及作定期检验的性工作者!然而,违法的事还是常有发生,性病、爱滋病传染也没有绝迹,因此,才需要定期扫荡,检查混迹其中的“无牌者”、“打游击的流莺”,或者在背后的中介与皮条客,还有高利贷业者和帮会分子。

因而,全球目前只有区区德国、荷兰这两个国家真正立法,赋予性工作者合法执业,并保障她们的社会安全福利。

马来西亚呢?一些伊斯兰党掌权的州属,连按摩院的执照也中止发出,连女性运动员的衣着也要管制,怎么可能允许妓院和卖淫合法化呢?

总之,在一些奉行人道主义的国家,虽然没有将娼妓行业合法化,但却有立法保护性工作者的种种措施与条例,其中包括“防止性剥削法”、性工作者社会福利法、童幼保护法等等。

性工作者也算是弱势群体吧?女性很容易成为“人口贩卖”的对象,未成年的女童,也可能成为“恋童辟”的受害者。再加上潜在的毒瘾、暴力,任何一条保护性工作者的法令,都是避免她们被伤害的保障啊!

希望马来西亚设立这些法令,总好过去呼吁什么“娼妓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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