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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纳吉面簿发审讯贴文
控方申请要他向法庭道歉

(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贪腐审讯的控方,已经向法庭提出正式申请,要求纳吉针对在面簿发布与审讯有关的贴文道歉。

该申请由副检察司莫哈末伊查于今日(26日)提交。



根据申请通告,控方正在寻求一份庭令,要求被告就他在面簿发表干预司法声明向法庭道歉。

这些贴文于7月15日晚上9时30分和7月17日上午11时23分上载。

它还要求被告删除这些贴文,以及法庭认为合适的其他命令或指示。

莫哈末伊查在一份支持宣誓书中说,控方于7月15日传召证人杨永亮(译音)。

杨永亮就纳吉使用他的信用卡支出和支付的证据作证。证人作证后,答辩人对证据作出评论并着手解释。



控方提交的文件说:“控方提出,对证据进行评论的行为是干预司法的,如果被告被要求辩护并决定采取立场,被告可以在法庭上提出他的事件版本。”

杨永亮是大马银行集团的高级副总裁,他证实,属于纳吉的两张信用卡在2014年8月8日同一天内在意大利一家珠宝精品店De Grisogono刷了330万令吉。

纳吉随后在他的面簿上发布说,他曾使用信用卡为外国皇室购买礼物。

去年7月4日,纳吉宣布对涉嫌滥用权力的指控以及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有关的三项失信罪的指控进行抗辩。

他被指挪用了属于前1MDB子公司SRC国际的4200万令吉资金。

去年8月8日,他第二次出庭,并被控3项洗钱罪,涉及相同的42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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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SRC前董事:自批36亿 “纳吉投资失利却怪别人”

(吉隆坡8日讯)SRC国际公司前董事拿督仄阿都拉供称,当时身为该公司唯一股东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涉及36亿令吉投资的事项上作出决定,而投资失利后,纳吉则责怪他和其他董事。

他相信,若纳吉按照董事会的建议行事,SRC就不会在此投资上蒙受损失。SRC向纳吉和SRC前总执行长聂法依沙提出的民事诉讼今日续审。

76岁的仄阿都拉是此诉讼案的第三方。

他今日出庭供证,他是在SRC时任董事丹斯里依斯密向纳吉的推荐下,受委为SRC董事。

“董事会当年批准了一项涉及36亿令吉,从SRC转移至SRC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子公 司(SRC BVI)的股东决议,这笔资金被指是用于投资多个石油和天然气项目。”

仄阿都拉否认在担任SRC董事期间,在批准投资上,违反了身为董事的职责,而致SRC在向SRC BVI投资36亿令吉的事件上,蒙受损失。

要求清算投资未果

“当美元走强时,我曾要求1年内清算投资,但由于清算工作未能落实,我辞去了SRC的董事职务。”

仄阿都拉供称,在SRC 管理架构中,作为时任首相和时任财政部长的纳吉,被任命为SRC名誉顾问,被赋予广泛权力。

仄阿都拉在接受纳吉的代表律师法汉的交叉盘问时,同意后者所指,即聂法依沙自称为纳吉代表,在每一次的董事会议上,聂法依沙指已经和纳吉会面以及向纳吉汇报相关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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