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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案件审讯】法官:防影响审讯
法庭视频抄本禁公开

纳吉一脸认真地步出庭外。

(吉隆坡22日讯)高庭今日提醒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控辩双方,禁止公开分享任何与案件审讯有关的法庭录制视频和抄本(CRT),或上载至社交媒体。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说,任何与案件审讯有关的法庭录制视频和抄本(CRT),只供控辩方转为文字记录用途。



莫哈末纳兹兰今早聆审控辩方,针对纳吉的前特别官员依山加里尔日前在社交媒体,上传纳吉案件的审讯视频和抄本引起争议一事陈词后,作出此提醒。

法官说,由于此事件已有人报案,法庭现时未能先判定此举是否构成控方所主张的藐视法庭,但强调若有任何逾矩之举,法庭不再提供审讯视频和抄本。

民众批判可判藐视罪

法官也促请民众,不应该针对外泄的视频和抄本作出具偏见留言,包括分析证据和证人,这可能造成法庭作出判决前,预先公审案件,进而构成藐视法庭。

他说,最重要是泄漏视频和抄本课题,勿影响法庭的审讯。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日前曾针对纳吉涉嫌SRC国际公司弊案中的证人在法庭接受审讯视频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一事,促请法庭对上传视频者采取行动,因为在未经法官同意下,此类视频不应该在任何媒体平台上分享。

视频仅供控辩方记录用途

检控团队成员拿督希旦峇兰甫开庭,即要求法官对泄漏视频和抄本事件采取行动,谕令禁止第三者未获法庭允准,在社交媒体上载该视频。

他强调,有关视频仅供控辩方作记录用途,控辩方在任何情况皆不能传播、复制和转交给第三方,并坚称不是控方泄漏该频视和抄本。

希旦峇兰续说,控辩方在签署“不转发和不上载承诺后”才能获得频视和抄本。

他认为应警告民众和网民,勿在未获得法庭允准下即上载该视频,避免藐视法庭。

控辩方也因此课题,互相争执约半小时,之后法官才作出提醒。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依则反对控方主张的藐视法庭之说,并指让其当事人检讨证据是惯有做法,未有犯错。

沙菲依陈词指出,控方曾经反对辩方申请直播此案审讯和发出禁口令,以禁止公众和媒体评论此案,若当初控方没有反对,此问题(法庭视频及抄本)从一开始则被关注。

他说,此案件是在公开庭上审讯,而法庭讼诉中的频视录音在英国属惯常做法,甚至副本可以在国家档案局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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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会挑战纳吉减刑 律师:间接质疑元首赦免权

(八打灵再也6日讯)一名律师认为,大马律师公会提出司法审核,以挑战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与减少罚款的决定,是间接质疑国家元首赦免的权力。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律师山瑟星将该司法审核申请形容为“不明智”之举,因为尽管国家元首需遵循委员会的建议,最终赦免权是在国家元首手上,而不是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

山瑟星在脸书发文说:“因此,若你不满意纳吉获特赦(刑期减半),意即你也不满意国家元首行使赦免权。”

他说,司法审核缺乏律师的参与,尽管有238名律师支持该申请,只有一名律师反对,但却有2万2146名律师,连投票都懒得去。

在Amir & Rajpal Ghai律师事务所于4月26日向高庭提交的申请中,代表大马半岛数万名执业律师的大马律师公会入禀法庭,寻求声明特赦委员会的集体决定是违法、违宪且无效。

该公会也要求对特赦委员会发出庭令,以撤销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的决定。

特赦委员会于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70岁的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预计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

律师公会寻求永久禁令
限制纳吉特赦申请

大马律师公会也寻求永久禁令,限制纳吉或其代理人向特赦委员会提交任何赦免或缓刑的申请,直至其所有刑事指控都已完结。

对此,山瑟星也抨击该禁令申请,与赦免程序有关的事项,是不可被审理的。

“律师的职责是在法庭上为被告辩护,而不是让他们被定罪或判刑。

“大马律师公会所作出的事已违背律师的利益。”

他也质问大马律师公会为何要“履行总检察长的职责”,而总检察长也是赦免委员会成员。

“既然连总检察长都可赦免纳吉(减刑),为何律师公会要如此焦虑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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